佟宝君与部分主管社团负责人廉政谈话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要求和总社党组2013年廉政谈话工作安排,11月27日,总社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佟宝君与总社所属茶叶流通协会、再生资源协会、畜产品流通协会、日用杂品流通协会、合作贸易企业协会和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等6家主管社团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总社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参与谈话。

  佟组长在听取了6家协会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后,对总社主管社团负责人提出6点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把全会精神传达到协会每一位干部职工,协会领导要带头学,组织好员工认真学,在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学用相长上下功夫,切实以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要继续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协会领导班子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着力推动协会工作发展。

  三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针对个别协会经营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认真落实重要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真正做到民主、依法、科学决策。杜绝“家长制”,防止个人说了算。

  四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要认真学习执行中央刚刚发布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牢固树立财经纪律观念,自觉按财经纪律办事,坚决杜绝假发票、“小金库”、“白条入账”等行为。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得根据个人喜好随意聘用和解聘财务人员,杜绝财务人员无证上岗。

  五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要针对前一阶段暴露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加以纠正,挽回损失。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日常工作、管理等制度,缺什么补什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严格执行制度,领导带头,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做到违规必究,不搞下不为例。

  六要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要把廉政准则作为衡量标准,守住红线,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做的不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正确对待群众批评意见,决不允许对群众意见打击报复。要履行一岗双责,管好员工,带好队伍,确保干部安全、健康成长。

  监察局副局长黄道新主持廉政谈话会。他指出,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是总社党组对主管社团和各位负责同志的关心和爱护,这对进一步提高大家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做好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具有重要意义。各主管社团负责同志要认真领会佟组长谈话精神,深入反思,从我做起,抓细抓实,切实把谈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推动总社主管社团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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