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4年度农资工作的通知

川供业〔2014〕10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市州供销社、省农资集团公司: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和经营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正在加快构建,供销社农资企业必须适应新形势,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经营结构和创新经营服务方式,巩固提升供销合作社在农资流通领域的主渠道地位。现就做好2014年农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做好农资采购、调运和储备工作

当前,农资冬储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各级供销社农资企业要加强市场分析预测、货源衔接和采购、调运工作,充实农资库存,做到供需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有效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和完善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资商品分级储备制度,增加储备品种,保障抗灾救灾、调控市场等应急供应。承担了政府淡季化肥储备任务的企业,要按照储备进度要求,储足备好农资,确保及时投放市场。

省社已启动化肥市场监测工作,监测县(市、区)供销社和省农资集团公司按旬通过“四川省供销社化肥市场监测管理平台”(http://hfjc.sccoop.com.cn/),及时向省社报送监测资料。

二、突出流通现代化,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

以改造提升农资配送中心为重点,完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以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以及农业生产潜力较大的县为重点,改造提升农资配送中心、物流园区(交易市场)等基础设施,完善仓储、配送、分销、服务功能,增强其枢纽和辐射作用。加强网络终端建设,加快建设和改造示范店。

    突出重点区域,加大直供比例。农资企业要因地制宜,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的需求,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较集中区域建设农资配送点,扩大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直供农资商品的比例。

推进农资经营服务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切实提高农资连锁经营水平,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总部对直营店配送率不低于80%,增强对网络终端的控制力。强化加盟店进货管理,做好日常巡店抽查,严把质量关。对违规加盟店及时摘牌,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突出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推动农资经营和服务创新

在重点区域加强终端建设,加快建设和改造示范店、庄稼医院,领办专业合作社,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精准、专业、集约服务。

加强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提升发展质量,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便利快捷、管理规范、技物结合的科技服务平台。发挥庄稼医院作用,积极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先进技术应用到田间地头;跟踪服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用定制服务引导销售,形成按需送货、因地配肥、技术到户的一条龙模式,更好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发挥四川网上庄稼总医院的技术优势,加强对全省庄稼医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病虫害远程诊断、防治服务。依托四川省农资科协,加强庄稼医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农资科技服务水平。

积极领办农民合作社。农资企业通过出资参股、农资科技服务带动等多种方式,发展以农资科技服务为导向的农民合作社,从过去单一提供产品向提供全程综合服务转变,从赚取农资差价的中间商成为农业产业链条中的物流商和服务商,与农民真正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化经营,提高农资综合服务水平和效率。

四、突出诚信经营,确保供应放心农资

各级供销社农资企业要一步强化诚信经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进货渠道管理,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进入供销社流通网络。

按照省社发布的统一模板,在农资经营服务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突出标识的全省统一性,打造供销社品牌形象,引导农业生产者到供销社购买放心农资。

2014年元月底前,全省供销社统一开展农资质量大检查,坚决清除不合格农资商品。一季度,各地集中开展“送放心农资和科技服务下乡进村活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活动,维护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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