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会议活动和会议费管理,经总社五届理事会第八十九次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会议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会议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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