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社下发通知明确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专题会议(国阅〔2013〕99号)精神上来,根据中央、省委和全国总社要求,湖南省社结合该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实际,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下一阶段全省系统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通知》首先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等三个方面谈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紧迫性。重点阐述了三个关键影响因素:一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二是《决定》提出,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农业现代化要求走集约化、规模化的路子,而且要求加快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在农村培育一个成体系、有规模、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经济组织,担负起这个服务责任,让农民得到更多更好的服务,更多地分享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带来的实惠。供销合作社作为目前农村最大的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点多、面广、腿长,有着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有比较深厚的群众基础,既有经营性又有公益性,是最符合这一需求的。三是供销合作社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比如,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行政化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计划经济的传统习惯、工作方法还比较明显,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还不适应;和农民之间缺乏组织上和经济上的紧密联接,与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组织体系比较松散,联合社不联合、合作社不合作,没有握紧拳头、形成合力,系统的整体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等等。

  其次,《通知》明确了下一阶段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改革的方向:供销合作社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思路,继续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真正办成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打造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成为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和农村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重点:紧紧围绕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抓住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这个核心,以及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在有机联系的关键,突出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两个重点,加快建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完善组织体系和规模优势、体现政策导向、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改革的部署:以全会精神为指引,注意扎实搞好顶层设计与积极稳妥进行试点相结合,紧紧围绕以上两个重点,分解落实,全面推进。以县及县以下基层供销合作社为重点,密切与农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党建+村建+社建”三建合一,“党务+政务+商务”三位一体,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三种资源整合激活的模式和路子,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和行业协会,重组改造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强化县级社为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的平台功能;以密切各层次之间的有机联系为重点,建设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理顺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完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社有企业联合合作;以突出服务规模化为重点,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主渠道。围绕农民生产生活,大力推进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服务,积极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稳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形成服务规模优势;以突出流通现代化为重点,成为农村现代流通主导力量。抓住优化流通网络布局、培育壮大流通主体、改善流通基础设施、创新流通方式手段等重点环节,全面提升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

  最后,《通知》指出供销合作社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省系统要着力提高领导能力、操作能力和执行力,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改革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胆子大,又要步子稳,确保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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