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展示馆

----浙江省平湖市新仓乡供销合作社

作者: 来源:浙江合作经济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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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仓,是浙江省平湖市的一个古镇,有着900余年的历史。

1950年6月20日,平湖县第一家农村供销合作经济组织——新仓乡供销合作社成立。

1954年10月,浙江省供销社根据农村互助合作化发展的新情况,决定派一个工作组到平湖县(平湖1991年撤县改市)进行“供销合作社与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的试点工作。时任浙江省供销社供应处科长的张德喜与另外两名同事来到了平湖开展试点。

试点就在新仓区供销社(当时下辖新仓、全塘2社和虎哨桥社的秀水站)所在的新仓乡(1984年新仓乡改镇,单独建制)。当时的新仓全乡已基本初级合作社化,新仓供销社1953年已同全乡1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签订了购销结合合同。

试点工作进行了两个月左右基本结束。事后,张德喜执笔写了一份题为《平湖县新仓乡订立结合合同的经验》的总结。这篇总结材料,1955年3月4日,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主办的《浙江农村工作通讯》49期刊登,向全省作了介绍。

1955年9月,毛泽东主席亲自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将《平湖县新仓乡订立结合合同的经验》选入其中。1955年10月中国共产党七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书作为会议阅读材料。1955年12月,毛泽东重编《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1月,重编后的书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为书名,由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从毛主席批示复印件可以看到,毛主席将张德喜同志写的文章标题改为《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当订立结合合同》,并加了编者按:“本书谈这个问题的只有这一篇,值得普遍推荐,文章也写得不坏。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一事,应当普遍推行。”对正文也作了多处修改,其中改动文字3处,改动标点符号13处。

1993年,在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之际,新仓供销社建立了“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展示室”。2008年,平湖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原有的“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展示室”迁址重建,并更名为“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展示馆”。新馆占地面积约3亩,建筑面积1498.43平方米,介绍了新仓供销社的历史和毛泽东同志为新仓供销社作批示的背景,展示了平湖创新发展“新仓经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成果。2013年1月,经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窒批准,该馆入选为第二批浙江省党史教育基地。

2005年12月17日,纪念毛泽东同志为新仓供销合作社批示50周年暨“合作经济与新农村建设”理论研讨会在平湖市举行。会议由省供销社、省农办、嘉兴市供销社、平湖市委、市政府联合举办。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常务副主任周声涛,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周国富,省人大原副主任许行贯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对总结推广“新仓经验”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7年4月3日,嘉兴市委市政府在平湖市召开“全市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现场会”。同年,嘉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发展“新仓经验”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要作用的实施意见》。

2008年6月26日,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批示:“毛泽东主席批示推广‘新仓经验’已经50多年了,至今仍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发展‘新仓经验’,是我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整合服务资源,发展合作经济,应当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希望进一步总结、创新、发展‘新仓经验’,加快建设‘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体系,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新的动力。”

同年7月3日,省委省政府在嘉兴市召开“创新发展‘新仓经验’现场会”。时任省委副书记夏宝龙高度评价了“合作求发展,联合兴三农”的新时期“新仓经验”,与会代表到平湖实地考察创新发展“新仓经验”的做法。出席会议的时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说:平湖创新发展“新仓经验”的做法值得在全国供销系统推广。

2013年2月,“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展示馆”被浙江省供销社授予“供销合作社传统文化教育基地”,4月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传统教育基地”。

(根据嘉兴市、平湖市供销社稿件改编,董亮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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