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政策支持与有效监管

河北省昌黎县靖安镇供销合作社主任 廖桂珍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提出,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我认为供销合作社成立资金互助中心,有效解决了社员因缺少资金而无法达到规模化生产的问题,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发展现代农业的新举措,更是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新型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的关键。

  2011年,我们在德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内部成立了资金互助中心,2013年吸纳了660多人的股金,共计2700多万元,累计为600多个社员投放互助资金2200万元。但是,资金互助中心运行这几年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缺少金融许可证。虽然说一号文件、农民合作社法对资金互助都有一定的规定和许可,但是没这个证书心里就不踏实。所以,我认为政府应该给符合条件的资金互助中心颁发金融许可证。其次,缺少有效监管。以我们的资金互助中心为例,昌黎县金融办公室、银监会农村工作委员会都能管,但是又都管不到。现在社会上一些资金互助社出现放高利贷、关门跑路等现象就是因为监管缺位,这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国家应该明确指定一个部门对资金互助中心进行监管,这样才能真正给农民带来帮助。

  此外,希望金融部门能够成为资金互助中心的后盾,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时及时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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