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常务理事于培顺:密切与农民的组织、经济和情感联系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7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记者: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核心就是密切与农民的利益关系。您认为供销合作社可以通过构建哪些平台,抓住哪些产业发展机遇,重新密切与农民在组织上、经济上的联系?

  于培顺:供销合作社本身就是立足农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宗旨就是为农服务。密切与农民联系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前提;疏远、脱离了与农民的联系,供销合作社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水之鱼,发展路子就会越走越窄。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已经证明这一点,同农民密切联系的时期,事业就得到蓬勃发展;疏远了同农民的联系,事业就会受挫。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以及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改制,一些地方的供销合作社逐步疏远了同农民的联系,供销合作社同农民的利益不再是一体了,沦为简单的买卖关系,供销合作社变得可有可无。下一步,供销合作社在推进改革工作过程中必须把密切与农民的联系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在密切与农民的联系的形式上包括:加强组织联系、经济联系、情感联系,供销合作社的各种经营服务组织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方式,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联系。

  第一,基层社改革。1995年中央5号文件提出供销合作社要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方向必须坚持。如果实现了这个目标,自然就不存在密切与农民的联系问题。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宗旨的基本环节。在推进基层社改革过程中,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提高社员特别是农民社员对基层社事务的参与度,建立股权分红、盈利返还机制,引导农民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逐步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有条件的基层社要逐步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密切与农民联系的重要途径。供销合作社历来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和规范,现已发展93491个。下一步,还需要加大发展力度,依托各地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大力创办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各类合作社。要注重规范发展,指导合作社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合作社的规模和带动能力,要明确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关系,合作社对社员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按交易量返还利润,提高合作社的吸引力和生命力。要依托供销合作社资源,提高对合作社的服务能力。

  第三,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协会通过组织农民生产经营、提供政策咨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架起了农民与市场的桥梁,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帮助农民增收,密切了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联系。应把协会工作纳入供销合作社整体中去、纳入到为农服务工作大局中去,进一步加强对协会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力度。积极筹建和创办新协会。切实加大对协会的扶持力度。推进协会市场化改革。

  第四,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全系统有各级政府和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89个,要充分发挥其作用。要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引导农民开展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并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更多地返还给农民,逐步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要服务和引领行业发展,积极开发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农产品,特别是在果品、茶叶、畜产品、蜂产品、食用菌等传统优势领域,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形成区域性优质农产品产业带,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第五,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以突出服务规模化为重点,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主渠道,围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大力推进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形成服务规模优势,特别是在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信息、培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用得上、可依靠、信得过、离不开的组织,自然就同农民密切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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