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推报供销合作社系统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和突出贡献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的通知

供销厅合字〔2014〕15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7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2014年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为总结活动成果,扩大示范效应,激励和引导供销合作社广大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共青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印发《关于推报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和突出贡献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的通知》(青文字〔2014〕1号),决定选树一批成绩突出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组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风采巡展等活动。现将供销合作社系统推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对象和数量

  由各省级供销合作社推报“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和“突出贡献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分别不超过1家。

    二、“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推报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推报原则

1.突出示范性。按照“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的标准,注重集体在推动行业发展、促进改革创新、服务民生建设中所做的实际贡献,择优遴选。

2.具有感召力。践行“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在服务基层群众和服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创建事迹生动感人,能够感召和激励广大青年。

3.体现时代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为农、诚信、创业、合作”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注重向长期扎根艰苦地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青年集体倾斜。

   (二)基本条件

    1.获得至少一届次全国级青年文明号,且正在创建当中,现有条件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创建载体有形有效,服务、技能、管理等方面创造出在本行业本地方有示范性的成果。

    3.注重调动青年参与的积极性,活动中涌现出一批优秀青年人才。

4.创建活动形成常态,机制保障健全。

5.模范践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大力弘扬职业文明,代表了供销合作社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6.团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

    三、“突出贡献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基本条件  

    (一)省级或地(市)级供销合作社。

    (二)制定与《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衔接的活动管理细则。建立导向鲜明、科学全面、实施有力的创建标准、考评体系、激励和监督机制。

    (三)本级创建活动持续时间长,覆盖行业领域广泛,基层基础扎实,涌现出一批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

(四)积极配合上级供销合作社部署,紧密结合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和本地区实际,适时组织影响广泛、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

(五)积极开展典型选树、品牌展示等工作,建立活动宣传的主渠道,拓展在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路径,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影响力。

    (六)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青年文明号基础数据和工作台账完备,培训、交流、督导等常抓不懈。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面向基层、严把标准、全面考察,真正推选出叫得响、立得住的青年文明号时代典范。

    (二)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强对青年文明号先进典型事迹的挖掘展示,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基层创建活力。

    (三)请于3月21日前向总社合作指导部报送推报名单及相关材料。

 

附件:1.“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推荐表

  2.“突出贡献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推荐表

  3.材料要求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4年3月6日

 

 

(联系人:合作指导部文化建设处 孙运波

联系电话:010-66051697

电子邮箱:215644250@qq.com)

 

 

 

 

附件3

材料要求

 

一、“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

需提交推荐表、事迹介绍、活动图片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事迹介绍

1.信息真实完备,语言生动朴实,事迹详实感人,字数在3000字以内。

2.应包括集体概况、创建做法、活动成果。创建做法主要是围绕岗位建功、实践育人、提升服务、技术创新、优化管理等创建目标的具体实施举措。活动成果主要是集体创造的人才、管理、服务、社会效益。可列举近五年来集体和成员所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项和荣誉。

3.集体概况模板如下:“XX集体,是专门从事XX工作的基层一线集体。共有员工XX(数量)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XX%以上。号长XX,XX(年龄)周岁,兼任XX(职务)。该集体于XXXX年起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于XXXX年至XXXX年连续XX(多少)年获得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二)活动图片

1.集体开展创建活动的现场图片。中国供销合作社和青年文明号标识明显,能够体现活动现场氛围,不少于3张。

2.图片格式:JPEG格式,1600×1200像素以上。

3.各图片附文字说明,写明活动时间和内容。

二、“突出贡献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

需提交推荐表、事迹介绍、活动图片。具体要求如下:

(一)事迹介绍

1.信息真实完备,工作情况详实,字数在3000字以内。

2.参照推荐的基本条件,说明该单位近年来围绕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组织管理,在规范机制建设、活动载体建设、拓展活动覆盖、扩大品牌宣传等的主要做法和具体成效。

(二)活动图片

1.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现场图片。青年文明号标识明显,能够体现活动现场氛围,不少于3张。

2.图片格式:JPEG格式,1600×1200像素以上。

3.各图片附文字说明,写明活动时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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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 日

 

 

(联系人:合作指导部文化建设处 孙运波

联系电话:010-66051697

电子邮箱:2156442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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