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13-201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直属团组织:      

根据《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将于今年3至5月开展2013—201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总社直属机关团委将负责本部门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以青年为主体、建制稳定的工作集体”,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2.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5.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6.在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且参与创建两年以上。

二、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须填写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300字以内简要事迹,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详细资料及电子版表格请参见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网站),于4月9日(周三)前将推报名单、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报送直属机关团委(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光盘),直属机关团委将按照团工委要求,择优上报。望各直属团组织踊跃参与评选。

 

 

                                    直属机关团委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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