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团组织:
为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在部门中心工作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根据《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将于今年“五四”前后联合开展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总社直属机关团委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三)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曾获得本部门或本行业等表彰奖励。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之后出生)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在京直属单位的青年干部和职工。
二、申报方式
(一)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相应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2份,推荐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另附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2份。登记表、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统一按要求填写。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党团组织审核盖章,并由本人签字,方为有效。
(二)推荐人选必须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请参与单位于4月9日(周三)前将推荐名单、推荐意见、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等报送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推荐登记表和事迹材料同时报电子版光盘。详细信息及电子版表格请参见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网站。
直属机关团委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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