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工程领军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37号)要求,近期总社人事部将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程、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选拔程序
各单位要按照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凡符合条件者均可上报。总社人事部将本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议并确定推荐人选,经总社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在总社人事部网站下载)1份报送总社人事部,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并附后,登记表电子版发电子邮箱。各单位应严格时限要求,过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总社人事部人事三处  马君亮
联系电话:(010)66054969、66054118(传真)
电子邮箱:majunliang_2004@163.com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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