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接大会的通知

供销行指字〔2014〕12 号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有关省市供销合作社、职业院校、企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 号)和《关于公布2014 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37 号)要求,深入推进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加快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发展,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供销行指委)定于2014 年6 月16 日—17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首届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接大会,并召开供销行指委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搭建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资源与产业资源整合、优化和共享的平台,解析系统职教规划,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展现产教结合的前沿理论和最新成果,提升校企合作的质量与内涵,促进系统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交流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会议内容

  举办以“创新产教合作模式,服务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为主题的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接活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签订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协议,听取专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报告,有关单位进行校企合作经验交流;开展系统特色专业、精品课程评审;进行系统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单位考核验收。

  三、会议时间、地点

  2014年6月16日—17日(部分专家18日参加评审和考核验收工作),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 号)。6月15日报到。

  四、参会人员

  1.指导单位领导;2.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领导;3.各省市供销社相关负责人;4.主办、承办单位领导及特邀专家;5.供销合作社系统及所属企业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6.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系统科研院所、职业院校负责人。

  五、会务事项

  1.系统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单位按照总社《关于推进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供销厅科字〔2011〕46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准备《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自评报告》一式七份,带会议交行指委秘书处。

  2.参会费用:1000元/人(含会议资料费、用餐等费用)交承办单位;住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住宿费、交通费及会务费由参会人员单位报销。

  3.会议报到地点:杭州品江商务酒店,地址: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学源街239 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北门)。

  4.会议报名:请各参会单位于5 月25 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发承办单位(传真或电子邮件)。

  承办单位联系人:鲁老师0571-86929756;吕老师0571-86929811;

  传真:0571-86929709;电子邮箱:9633198@163.com

  附件:参会回执

                全国供销合作社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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