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已确认了合作社作为社团和企业的重要性,因为公民可通过合作社有效地改善自己的生活,同时为其社区和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进步作出贡献。合作社运动已被视为国家和国际事务中的独特和主要的利益有关者。
合作社运动高度民主,在地方上享有自主,但在国际上却是一体化的。它属于社团和企业的组织形式,通过该组织,公民本身可依靠自己承担责任,实现经济目标及社会和环境的目标,如消除贫穷、确保生产性就业和鼓励社会一体化等。
为了肯定并宣传合作社在人类社会进步中的积极作用,1922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决定将每年7月的第一个星期六确定为“合作者的节日” (International Day of Cooperatives,并举行相关的活动。1992年,通过国际合作社联盟与促进和推动合作社委员会的共同努力,联合国大会通过1992年12月16日的第47/90号决议宣布设立国际合作社日。
该决议中写道:
“……联合国大会,……为纪念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百年,宣布将1995年7月第一个周六设立为国际合作社日,决定考虑在未来每年庆祝该国际合作社日,……”
该国际日的日期与已有的国际合作社联盟自1923年设立的“国际合作社日”日期相同。
199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1994年12月23日的有关合作社的第49/155号决议,该决议呼吁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
“在发展国家发展战略时,充分考虑合作社在解决经济、社会及环境问题方面的潜力;考虑重新审查对合作社活动所设的法律及行政限制,争取取消那些无法实施于其他行业及企业的限制。”
大会同时鼓励:
“……政府、相关国际组织、专门机构以及各国和国际合作社组织,根据联合国大会第47/90号决议,自1995年开始于每年7月第一个周日庆祝设立于该日的国际合作社日。”
此后每年7月第一个周日,国际社会都会庆祝联合国的国际合作社日及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国际合作社日。每年此时,联合国秘书长、国际合作社联盟及促进和推动合作社委员会成员都会发表相关文电。国际上、各国及各地区都会开展各种以此国际日为主题的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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