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在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广泛开展“两带头、双争创”行动的通知

供销厅合字〔2014〕39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组织动员青年文明号集体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带头示范,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印发《关于在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广泛开展“两带头、双争创”行动的通知》(青文字〔2014〕4号,详见附件),决定于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在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中广泛开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促进行业改革发展,争创诚信示范窗口、争创敬业模范集体”的“两带头,双争创”行动。各地要按照青文字〔2014〕4号文件要求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认真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切实将“两带头、双争创”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批示和汪洋副总理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投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继承和弘扬供销合作社优良传统相结合,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为改革发展创造新经验。

二、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使用与“双争创”行动结合起来,在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全面推行“亮形象、亮标识、亮承诺”活动,亮明“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和青年文明号标识,亮明服务承诺,内提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行业和集体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三、充分挖掘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在加强自身建设、诚信守法经营、服务城乡群众、促进行业发展、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宣传推广。

四、今年8-9月集中开展“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行动 ,征集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原创作品,基本形式为微电影、微视频、微故事、微承诺四类。在各类作品中要体现供销合作社和青年文明号形象元素。具体要求:

(一)微电影、微视频、微故事以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的人物和事迹为题材,真实可信、内容具体、题材完整,突出岗位特色、真情实感。微电影不超过8分钟,微视频不超过5分钟,均采用WM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576。微故事不超过500字,另附两幅反映故事内容的图片,采用JPEG格式,像素不低于1600×1200。

(二)微承诺要从发挥青年文明号的表率作用出发,着眼小事实事、践行职业道德, 着眼行业发展、积极创新创造,语言生动活泼、内容具体实在。不超过140个字。参考格式:“我们是青年文明号集体名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涵的某个或某几个词)就是……,我们将带头……(围绕“两个带头”具体细化),争创……(围绕“两个争创”落实转化)。

五、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发动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两带头、双争创”行动,抓紧时间创作“四微”作品(至少择其一),请于8月10日前报送总社。符合条件的作品将被推荐至全国青年文明号组委会,通过青年文明号新媒体平台和知名网媒广泛传播。

 

联系人:总社合作指导部 孙运波

电  话:010-66051697

邮  箱:coopwhjs@126.com

 

附件:《关于在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广泛开展“两带头、双争创”行动的通知》(青文字〔2014〕4号)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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