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主管社团:
2013年度审计报告已下发,请对本单位在2013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审计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底前报送总社审计局。整改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彻底整改,不留死角。
二、对由于客观原因,截至目前不能完全纠正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并制定出整改的时间表,直到完全整改。
三、如实填报“整改情况明细表”,对已整改完毕的问题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鞠洁 电话:010-66050113
附件:整改情况明细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审计局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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