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强调:供销社要把握新趋势探索新路子

习总书记的供销合作社足迹网络专题

作者:周咏南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2006年10月24日,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供销社调研时强调,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中,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工农城乡关系和谐中,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中,供销合作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各级供销社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拓宽为农服务领域,提高为农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我省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服务。

  习近平在省委副书记周国富,省委常委、秘书长李强,副省长茅临生等陪同下,到省供销社农资集团进行调研,看望和慰问供销社系统的职工,还召开供销系统负责人座谈会,听取省供销社工作情况汇报和瑞安市推动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验介绍,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推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问题。他指出,目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拓展思路,明确目标、完善举措,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构建和谐社会,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促进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和谐,这也为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明确了定位,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充分肯定我省瑞安、平湖和绍兴县从实际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做法和经验,强调要顺应我省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生活奔小康的发展趋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为农民服务”的基本方向,积极探索促进农村合作经济事业发展的新路子,采取有力措施,兴办更多更好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生产组织化、流通组织化和加工组织化程度。供销社作为沟通城市与乡村、联系工业与农业、连结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在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农民的理解和支持,积极组织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积极与信用合作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部门加强合作与联合,拓展为农服务功能,增强合作服务能力,真正体现出供销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社员组织起来的自我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把供销社的改革发展与壮大新型合作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完善促进供销社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供销社承担起新的职能任务,鼓励供销社更好地为农服务,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