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现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14]9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