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五项重点 推进改革创新

广东省廉江市供销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广东省廉江市供销合作社是广东省20个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市社自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严格遵循全国总社“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在广东省社和廉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以强化经营管理为目标,加快基层社改革改造

  一是加强基层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社法定代表人由市社任命制改为聘任制,聘任期2至3年,期满后择优续聘,有效提高了基层社领导班子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加大人才引荐力度,与广东海洋大学、岭南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联合合作,拓宽招聘人才的渠道,优化基层社队伍结构。二是强化基层社资产管理。制订《廉江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资产购置、拆建、变更、产权登记、抵押、转让、出租等重大事项。组建财务结算中心,制订《企业财务收支两条线和工资统发管理办法》,对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和工资统一发放,分户核算,集中支付,建立企业结构工资制度。三是组建基层中心社。根据基层社的实际情况,发挥基础好的基层社的辐射带动作用,将5个基础较差的基层社合并组建为2个基层中心社,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更大利用,经营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四是推进基层社业务与专业合作社业务有机融合。全市21个农资专业合作社与基层社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采取“五统一”的连锁配送模式,确保农资商品质量。

  (二)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推动社有企业改制重组

  一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基层社经营人员持股经营,组建了“廉江市新供销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对全市312家烟花爆竹经营店实行连锁配送,市场占有率达100%。二是依托省社直属企业,对廉江市物资回收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造,通过公开招聘经理,整合经营网点,做大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和分拣加工中心,引导再生资源企业健康发展。三是以原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按照农资公司持股20%,经营人员持股80%的股权比例,组建了中联农资有限公司。新的体制激发新的动力。1—9月份农资商品销售额达5亿多元,同比增2倍多,市场份额达60%。四是做大做强生猪屠宰业务,成立新供销肉品公司,10个有生猪屠宰业务的基层社入股新供销肉品公司。通过聘请经理,引入社会资本,开拓生猪屠宰统购统销、生猪肉品外销等业务,将其打造成为当地的“第二个食品公司”。

  (三)以产权和业务对接为纽带,推进与上级社的联合合作

  一是与省社广东新供销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对接,重组廉江市新供销商贸连锁有限公司。通过聘请经理,制订目标责任制等措施改变经营方式。1—9月份,重组后的销售额同比增长5倍多,实现扭亏为盈,并新增了4家连锁超市。二是与省社广东新供销天润农产品有限公司产权对接,重组新供销天润农产品有限公司。通过调整省、市(县)和基层社的股份比例,由廉江天润公司及基层社控股经营,根据当地网店快速发展的实际,实行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拓宽销售渠道。三是与省社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共建,成立廉江新供销农资有限公司配送中心,实施一体化经营模式。与省社广东天保再生资源公司、天业农产品公司的业务对接正在洽谈中。

  (四)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加快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搭建农副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针对由于无法提供正规发票致使农产品难以进入超市的问题,组建了廉江市新供销农副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中心为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个体农民的农产品交易提供政策咨询、专业技术、票据等多项服务,成为农产品交易综合平台。今年已办理210多宗交易业务,交易额5100多万元,成为广东供销合作社系统首家开拓该项业务的县级社。二是发挥农民合作社的辐射作用。市社、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共同创办了蔬菜种植合作社,建立了大棚蔬菜基地,实行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已带动农民流转土地3000多亩,建设配套冷库3000立方米,产值超过1200万元。同时解决100多名农村劳动力就业,缓解当前土地弃耕的问题。

  (五)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加速经营网络的升级改造

  抓住综合改革试点契机,大力推进以重点项目建设,带动经营网络建设。新上“三旧改造”项目3个,投资额7000多万元,建设面积6.5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经营场所6000平方米;新建农产品冷库1个,库容2000立方米;新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个,面积2000平方米。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经营网络因此得到改造和升级,为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组建供销企业集团。对8家停办企业采取关闭、歇业等方式进行处置,对6家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整合21个基层社和94家专业合作社资源,成立供销企业集团,加快联合发展。

  二是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通过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吸收当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加入,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系,形成利益共同体。

  三是建立健全联合社管理体制,加强联合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建设。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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