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工作保障 加大推进力度 努力做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在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综合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一、抓保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总社4月3日召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以来,省社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传达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学习汪洋副总理和王侠主任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改革意识。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多次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专题汇报,争取理解和重视。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亲自过问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多次听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情况汇报,出席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目前,南京、苏州和溧水、沛县、海安、赣榆、东台、沭阳等市县以政府名义出台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并由县政府领导任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地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纷纷主动调研指导供销合作社工作,讨论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共话改革、共谋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抓重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一是确定改革试点单位。密切与农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系,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县级供销合作社是关键。因此,这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确定在县级社开展。4月15日确定溧水区、江阴市、沛县、溧阳市、昆山市、海安县、赣榆区、盱眙县、东台市、高邮市、句容市、兴化市、沭阳县等13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二是明确改革重点。全省综合改革试点突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四个重点。各试点单位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和优势,各自有所侧重,一般明确1—2个重点开展试点,最多不超过3个。

三、抓推进,紧锣密鼓,紧张有序

  一是及时出台文件,明确改革试点任务。全国总社提出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后,省社迅速草拟了《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各市、县社意见。6月26日,徐鸣副省长带队赴京与总社王侠主任进行工作会谈,听取总社对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8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63号),强化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

  二是及时建立机构,加强试点工作领导。省社4月18日成立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省社领导挂钩联系点制度。5月6日,成立了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改革和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建设3个工作指导小组,分别由省社分管领导任组长。6月20日,成立社有资产、合作经济组织和为农服务三个管理委员会,分别由省社有关领导牵头。

  三是及时召开专题座谈会,全面部署改革试点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6月19日,省社召开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全省各省辖市供销合作社主任、13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和省社各处室、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同时,邀请各试点单位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徐鸣副省长作重要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部署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四是加强检查指导,确保省政府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今年4月以来,省社党组成员多次赴各联系点开展调研。省政府办公厅63号文件出台后,省社领导对13个试点县级社逐个进行检查指导,明确重点任务,督促文件落实。

  五是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试点省改革工作经验。组织13个省辖市社主任和13个试点县社主任及省社各处室、有关企业负责人分别赴浙江、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学习考察改革试点经验。

  六是及时回顾交流,加大推进力度。10月22日,召开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交流会。13个省辖市供销合作社主任、13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和省社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6个县级社主任作了大会交流,总社邹天敬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通过交流会,达到了坚定信心、交流经验、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推进工作的目的。

  (责任编辑:任智超)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