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工作措施 扎实推进改革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按照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共选择了4个州(市)、55个县(市、区)和昆明市5家社有企业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按照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月20日省社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要求全省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社分别为每个试点州(市)、县(市、区)安排10万元和 5万元工作经费专项用于试点工作。

  (二)学习提高,坚定信心。为解决综合改革试点“改什么”、“怎么改”等问题,一是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党中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供销合作社的新论断、新思路和全国总社、省委的新要求,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推进改革。二是4月中旬在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会议上,传达总社五届九次理事会和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是5月中旬举办了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主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读书班”,邀请总社业务部局负责人介绍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情况,省社领导分别讲解全省综合改革重点和要求等。四是召开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厘清综合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增强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调研,形成方案。在省社党组成员分别到所联系的州(市)、县(市、区)深入调研基础上,认真起草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方案起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化解长期制约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关键问题。注意把握“三个立足于”(立足于供销合作社系统不撤不并;立足于解决自身发展活力做强供销合作社;立足于探索向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方向发展);聚焦“四个重点”(为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搞好顶层设计,改造自我、努力成为市场主体,建立上下贯通、开放包容、运行规范的组织体系,创新合作社发展形式、主动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积极参与农村治理);力争实现“四个好”的目标(建设一批为农服务的好企业,培育一批好合作社,建立一套经营管理服务的好机制,建设好班子好队伍),着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组织。同时,明确了路线图:一是试点先行。全省选择2个州、2个市、官渡等55个县(市、区)以及昆明市社有企业,按照先易后难的要求,先行先试。二是要求非试点州(市)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确定了时间表:2014年4月底确定试点单位,5月底明确省社试点工作方案,6月下旬召开试点启动现场会,正式启动试点工作,计划用2年时间,分启动实施、全面展开、深入推进、总结验收四阶段推进,力争 2016年7月底以前完成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四)主动汇报,争取支持。6月中旬,云南省委书记等领导在调研农口改革情况时,听取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明确要求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全省农村深化改革总体方案中统一安排部署。7月30日,省委下发了《云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云发〔2014〕14号),《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作为其中四个专项方案之一,成为全省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各试点州(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出台政策,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五)强化指导,启动改革。6月19日,在维西县召开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现场会。8月,省社成立了省社领导任组长,分管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的7个改革工作指导小组,按联系州、市,分片深入试点县(市、区)指导试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社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三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和分析试点工作中需要省社统一安排的相关工作。

  (六)稳步实施,成效初显。目前,4个试点州(市)和55个试点县(市、区)全部制定了方案并积极实施。其中有2个州(市)、30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实施,2个州(市)、25个县(市、区)的方案上报党委、政府待批。各试点单位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集中精力扎实推进。一是改革社有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各地通过清产核资、完善规章制度等,规范社有资产管理。玉溪市积极做好组建市级社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红河、金平等试点县积极开展清产核资和建章立制工作。二是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全省继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和城市消费合作社的发展力度。文山州借综合改革试点之机,加大发展力度,截止9月底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10个。三是推进“三会制度”建设。曲靖市沾益、陆良等县争取县委、政府支持,积极推进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设;西双版纳州坚持从恢复和重建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入手,以勐海县为试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四是恢复重建基层社。各试点州(市)和部分县(市、区)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基层社的新建、重建工作。截止9月底,全省新建重建32个。五是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社服务主体。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在创办农民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积极试点开展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拓宽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六是加强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曲靖市联合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创办的金色乡村商贸有限公司,打造“云南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曲靖馆”取得新进展,预计年内开馆交易。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带动下,前三季度,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去年同期近20%,宾川、沾益、楚雄等8个试点县(市、区)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的经济指标,宣威、罗平、澄江等21个县(市、区)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的经济指标,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问题和建议

  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习惯于传统和行政的思维方式,对综合改革试点还缺乏深刻理解和研究,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对县及以下供销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制度规范等方面缺乏总体顶层设计和相对统一的要求,基层组织、服务机构等创新等缺乏政策支撑和法律法规依据,工作推进难度大;三是相当一部分州(市)、县级供销合作社存在银行债务等问题,制约了试点工作的推进。

  建议总社进一步明确国发〔2009〕40号文件中土地等相关配套政策继续有效并推动其真正落地,有利于地方政府在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等问题上给予支持;建议总社对县及县以下供销合作社的组织机构设置、名称等进行相应规范,对试点工作中创新发展的基层经营服务组织登记等问题,与有关部门协调,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解决。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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