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系统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作者:蒙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统筹谋划改革。成立了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制定了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改革重点。组织召开综合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直属企业深化改革专题研讨会及“一人一策”活动,对系统和直属企业的综合改革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选准改革突破口。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从实际出发,重点从基层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改造、社有企业实体经济产业体系改革、联合社管理体系职能转变、完善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体系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搭建上下贯通的服务平台、探索农村牧区合作金融业务等方面推进改革。

  三是区社直属公司综合改革工作率先起步。重点在深化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经营机制创新、改革完善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五个方面推进改革。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研究制定《规范建设区社直属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建立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分设的内部制衡机制。开展了直属出资企业总经理的公开选聘和调整工作,区社5个主要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实行分设。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在改革过渡期内,供销社系统现职干部在社有企业兼职,暂不列入清理范围,但严格执行相关兼职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规范区社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方案,要求兼职干部不在企业领取薪酬、津贴等报酬,清退在企业所持股份,兼职企业不超过1个,计划年底前完成。分层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在保留对区社直属出资企业控股权的同时,鼓励直属公司再出资企业引进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

  四是部分地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稳步推开。赤峰市供销合作社作为全国总社改革发展联系点和我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完成了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综合改革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综合改革已全面起步。部分盟市供销合作社通过本级企业出资建设、旗县供销合作社争取用地政策变现入股、引进各类社会主体为乡村农牧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资产共同所有、股份合作运作、推进基层组织改造的模式,探索破解制约系统联合发展的“瓶颈”问题。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呼和浩特等地区供销合作社探索建立“新网工程”等项目资金由各级联合社“以股代投”的资金监管机制。赤峰、兴安盟、包头所属旗县供销合作社组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工作已经起步,在合作社的品牌化培育、联合发展、内部资金互助、解决社员融资难等方面进行积极地探索。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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