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在2015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全国妇联将对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14〕62号)要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推荐巾帼文明岗1个、巾帼建功标兵1名、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个,报送全国妇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巾帼文明岗: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系统所属单位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

(二)巾帼建功标兵:积极参加“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在推进改革发展、为农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个人。

(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素质,积极带动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群体;在关注妇女民生、促进妇女发展中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营造妇女发展良好环境的优秀团队。

二、推荐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

1.原则上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人数的60%以上,且集体总人数不少于3人(含)。争创岗位及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2.具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

3.岗组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依章办事,在本行业(系统)中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原则上应获得过省部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4.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系统、行业)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5.为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二)巾帼建功标兵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在本单位(系统、行业)创造一流业绩,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促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开展为农服务中展现巾帼风采,工作成绩突出。原则上应已获得过省部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1.在组织引领妇女参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工作有力,推动妇女增收致富成效显著。

2.支持城乡妇女发展,积极协调并争取相关政策和资源,为促进妇女发展创造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原则上应已获得过省部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三、推荐安排

1.名额分配及原则。各单位只能从中任选其一推荐报送总社。推荐时要倾向基层,注重向经营服务一线的个人和集体(班组)倾斜。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2.推荐申报程序。要采取自上而下、公开透明、逐级申报的方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充分发动本单位(系统、行业)群众参与到推荐评选工作中,拟推荐候选集体或个人要在当地先行公示或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3.严格审核把关。要对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及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总社将优中选优,选出候选集体和个人并推荐报送全国妇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表彰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推动工作开展。要以此次推荐活动为契机,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争建巾帼文明岗,争创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争做巾帼建功标兵。要注重将推荐和典型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系统优秀妇女典型和先进集体事迹,在系统广大妇女中营造争创先进、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材料报送。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请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15年1月5日前报送总社。

 

联系人:合作指导部文化建设处 郭仲武 孙运波

电  话:010-66050196  66051697 

传  真:   010-66050570       邮  箱:215644250@qq.com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附件:1、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2、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3、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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