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 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供销监办字〔2015〕3号

作者:总社监事会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总社各位监事: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2015年工作要点》已经总社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29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起步之年。总社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总社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围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这一中心任务,继续秉持“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方针,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证,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监管的新思路、新方式,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积极参与和融入中心工作
  组织系统各级监事会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自信、明确方向。推进依法治社工作,积极参与《供销合作社条例》的制定工作。在全面参与和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履职尽责,保证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顺利推进,保证正确的办社方向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围绕中央文件的贯彻落实履行监督职能。强化各级监事会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深入研究监事会参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新路径、新思路,发现改革中的问题,查找发展中的风险,化解过程中的矛盾,切实发挥监事会在综合改革中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密切关注各地改革方案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和大政方针,实施过程是否合法依规,推进工作是否扎实有效,进展速度是否科学合理,在推进改革中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明确监督工作重点,按照“三个适应”要求,监督检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架构是否符合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综合改革中社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是否有效发挥。强化对坚持开放办社,吸引社会资本,抓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社有资本安全风险的防控。
   二、推进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
    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积极推进和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治理体系建设。省级监事会要巩固组织建设成果,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任务,积极履行职责。
  市县级供销合作社要继续推进监事会机构组建工作,进一步提高监事会机构组建比率。要把县以下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建设作为2015年组织建设的重点,争取年内50%以上的县级社成立监事会;加强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指导,各类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完善组织架构设置和职能规范,切实发挥作用。
  制定和完善各级监事会工作条例,明确监事会工作职责,规范监事会工作。建立上下级社监事会工作指导和报告制度,下级社监事会要向上级社监事会报告重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提高法治能力,加强监事会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和创新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流程和工作途径,促进监事会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创新社有资产监管方式,推进社有资产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创新社有资产监管方式,把推进对社有资产各项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作为工作重点,深化改革中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强化对外投资、资产重组、债务处置、企业兼并重组、产权变更、合作伙伴选择、股权设置变更、资产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等基础性监督。建立和完善监事会对本级社出资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指导、评价制度。坚持和完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拓展监督渠道,发挥监督平台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四、改善服务,探索发挥部门监事作用的新途径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与部门监事的信息沟通和日常服务,及时通报中央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情况,反映各地合作经济组织实践进展。组织部门监事参与供销合作社专题调研、专题研讨和农村环保、合作金融等工作,加深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关注和了解,发挥部门监事的独特作用和优势。
  五、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切实有效建言献策
  按照总社调研工作统一部署,围绕供销合作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大局,紧扣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开展调研。适应新常态,围绕构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突出监事会监督保障作用的有效发挥这个主题,进一步优化调研方法,强化调研成果运用。围绕总社“六代会”工作部署,研究如何构建适应合作经济组织需要的供销合作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如何在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实现依《供销合作社章程》治社;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中,如何转变社有企业监管方式,推动现代企业治理机制的建立,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如何与时俱进,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保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活力等方面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调研。
  六、加强规范化建设,增强社情民意工作的实效
  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实准确、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系点择优、激励与动态管理机制。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增强约稿、信息分析能力,强化社情民意专题专报制度,定期指导下发报送重点;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信息采集、传输和处理效率,及时地把基层情况收集上来,引导信息点反映具有苗头性、倾向性、诉求性的信息。
  各省监事会要做好各自省内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工作培训,培养树立典型,帮助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特别是当今社会信息网络化的特点,进一步拓展信息渠道,丰富工作手段,创新调研方式。学习、掌握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工作方法,逐步把现代信息技术引入社情民意工作领域,提高社情民意工作效率,使社情民意工作制度更加健全,操作更加规范,作用更加明显,典型更加突出。
  七、不断提高学习创新能力,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领导能力建设
  要继续抓好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举办以制度建设和丰富领导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监事会主任培训班;组织以落实和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和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干部的学习能力,做到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吃透总社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强化政策法制观念,提升发展合作经济的工作能力。增强各级监事会坚定合作经济发展的信念,加强监事会干部的能力养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性。
  八、认真做好供销合作社“六代会”相关事项筹备工作
  “六代会”将全面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按照总社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六代会”筹备工作,认真做好“六代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积极参与社章修改,认真负责地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研究谋划好今后五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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