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4年基本情况统计公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根据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数据资料,现将2014年全系统基本情况汇总通报如下:

 一、综合经营情况

 (一)销售总额

 全年实现销售总额37646亿元,同比增长17.2%。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6941.1亿元,增长4.2%;日用消费品类销售额11392.8亿元,同比增长23.3%;主要农副产品销售额6591.9亿元,增长4.7%;再生资源类销售额2299.1亿元,增长4.4%。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销售额21580.6亿元,增长18.6%,占全部销售总额的57.3%;中部地区销售额10476.8亿元,增长19.5%,占全部销售总额的27.8%;西部地区销售额5588.6亿元,增长8.1%,占全部销售总额的14.9%。

(二)商品交易(批发)市场交易额

全年商品交易(批发)市场交易额7048.6亿元,同比增长31.2%。其中,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5343.4亿元,增长39.7%;再生资源市场交易额561.9亿元,下降3.7%。

(三)连锁配送销售额

全系统连锁企业销售额7627.9亿元,同比增长18.6%。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连锁经营销售额2712.1亿元,同比增长12.6%;日用消费品类连锁经营销售额3763亿元,同比增长22.8%;其他类连锁经营销售额1152.8亿元。

 (四)进出口额

 全年商品进出口总额565.4亿元,同比下降2.6%。其中,进口额209.3亿元,下降8%;出口额356.1亿元,增长0.8%。

 (五)农副产品购进额

 全年农副产品购进额7896.6亿元,同比增长17.9%。

 (六)其他经营情况

 服务业营业额52.6亿元,同比增长21.1%,其中:旅游业营业额4.1亿元,下降13.1%。

 仓储运输经营额32.9亿元,下降8.1%。

 房地产开发经营额88.8亿元,下降20.4%。

资产经营额76.7亿元,下降1.3%。

其他经营额99亿元,增长3.7%。

 二、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

 年末,全系统有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2771个,其中,省(区、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省社)32个,省辖市(地、盟、州)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省辖市社)335个,县(区、市、旗)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县社)2403个。

 (二)机关性质

 明确事业单位性质的2554个,占92.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122个,占4.4%,其他95个,占3.4%。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143个,占77%。其中省社机关29个,省辖市社机关315个,县社机关1799个。

 (三)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的2283个,占82.4%。其中,省社机关29个,省辖市社机关316个,县社机关1937个。

 差额拨款的162个,占5.8%,其中,省辖市社机关3个,县社机关159个。

 财政定额补贴的111个,占4%。其中,省辖市社机关1个,县社机关110个 。

 实行自收自支的215个,占7.8%,其中,省社机关3个,省辖市社机关15个,县社机关197个。

 (四)人员编制

 全系统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编制5.4万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编制3.8万个,占总人员编制数的70.4%。

 三、基层供销合作社情况

 年末,全系统有基层社24950个,比上年增加3181个。其中:

集体企业18504个,有限责任公司1394个,股份有限公司756个,股份合作公司1845个,农民合作社1320个,其他1131个。

 由县社垂直管理的20183个,实行属地管理的679个,保留牌子实行民营的2086个,其他2002个。

 实行自营的10559个,占42.3%,承包经营的6663个,占26.7%,租赁经营的4395个,占17.6%,停业、歇业等3333个,占13.4% 。

 基层社经营网点32.5万个,其中,日用消费品网点   16万个,农业生产资料网点11万个,农副产品收购网点2.1万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8万个。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

 (一)总体情况

 年末,全系统组织农民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114326个,比上年增加20835个;入社农户1238.1万户。

 (二)经营类型

 各类专业合作社中,农产品类99435个,农业生产资料类5113个,其他类9778个。

 在农产品类专业合作社中,棉花专业合作社1151个;干鲜果蔬专业合作社32688个;粮油作物专业合作社11802个;茶叶专业合作社3173个;中药材专业合作社3908个;水产专业合作社3841个;畜禽专业合作社27497个;其他15375个。

 (三)注册商标及认证情况

 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等认证的专业合作社26590个。其中,通过有机认证的有2784个;通过绿色认证的7457个,通过无公害认证的16349个。拥有产品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12753个,占全部专业合作社的11.2 %。

 五、企业结构情况

 (一)总体情况

 年末,全系统共有各类法人企业19420个(不含基层社)。其中,省社所属企业959个,省辖市社所属企业3041个,县社所属企业14464个。

 (二)股权结构情况

 全资企业8593个,控股企业3132个,参股企业3932个,开放办社吸纳的有业务指导但无资产关系的企业3763个。

 (三)产业类别情况

 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企业13447个,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3700个,农副产品经营企业3071个,再生资源经营企业1695个。

 宾馆、饭店和餐饮业企业306个。

 工业生产加工企业1459个,其中,农产品加工产业活动单位1912个,再生资源加工产业活动单位194个。

 其他法人企业4208个,其中,仓储运输232个,房地产开发企业120个,金融企业108个。

 (四)连锁配送企业情况

 全系统连锁企业6732家;拥有配送中心12397个;发展连锁、配送网点105.5万个。其中:

 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企业2484家;配送中心6318个;连锁、配送网点37.3万个,其中,县及县以下网点36.5万个。

 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企业1541家;配送中心2434个;连锁、配送网点38.3万个,其中,县及县以下网点33.2万个。

再生资源连锁经营企业544家;配送中心265个;连锁配送网点4.4万个,其中,县及县以下网点3.9万个。

农副产品连锁经营企业819家;配送中心989个;连锁配送网点5.4万个,其中,县及县以下网点4.4万个。

 烟花爆竹连锁经营企业969家;配送中心1723个;连锁、配送网点18.4万个。

 医药连锁经营企业99家;配送中心83个;连锁、配送网点7426个。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情况

 全系统有各级政府和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422个。其中,农副产品加工企业798个;农副产品经营企业675个;农副产品交易(批发)市场257个。共带动农户1746.4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683亿元。

 六、事业单位情况

 年末,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事业单位300个。其中,省社所属事业单位73个;省辖市社所属事业单位92个;县社所属事业单位120个。

 从经费来源看,全额拨款的101个,差额拨款的34个,定额补助的6个,自收自支的159个。

 七、社团组织情况

 年末,全系统主管、领办各类社团组织17528个,会员288.8万个(人)。

 从社团性质看,协会15048个,农村经济联合会2143个,其他337个。

 从隶属关系看,省社主管、领办245个,省辖市社主管、领办1425个,县社主管、领办12772个,基层社领办3072个。

 在行业协会中,农产品协会7362个,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1511个,农业生产资料协会1424个,再生资源协会894个,烟花爆竹协会892个,其他协会2965个。

 从会员情况看,全部会员中,团体会员42.1万个,占14.6%,个人会员246.7万人,占85.4%。

 八、综合服务情况

 (一)科技服务

 建立科学实验示范田13.3万公顷;开展测土配方施肥79.1万公顷;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1365.8万人次;发放科技资料1707.7万份。

 (二)村级综合服务站

 年末,全系统共建立综合服务社(中心)33.7万个,比上年增加2.2万个,其中,与村委会共建65123个。庄稼医院51845个,增加3919个。

(三)商品基地

 建立商品基地37197个,比上年增加3199个,其中,种植业27141个,养殖业9316个。联结农户1996.1万户,比上年增加54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748.8亿元。

 九、人员结构情况

 (一)职工总人数

 年末,全系统共有职工361.3万人,其中,实际从业人员214.3万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39.6万人,离退休人员107.3万人。

 实际从业人员中,本年新增就业人员10.8万人。

 离退休人员中,已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人员104.6万人,占97.5%。

 (二)从业人员年龄结构情况

 实际从业人员中,35岁及以下74.9万人,占35%;36-45岁77.3万人,占36.1%;45-55岁48.9万人,占22.8%;55岁以上13.2万人,占6.2%。

 (三)从业人员受教育情况

 具有高中专以上学历的37.8万人,占实际从业人员总数的17.6%,其中,大专学历28.1万人,本科学历9.1万人,研究生学历0.6万人。

 (四)从业人员政治面貌情况

 实际从业人员中,中共党员31万人,占14.5%。

(五)从业人员分布状况

 各级联合社机关5.5万人,企业144.2万人,事业单位1.5万人,基层社57.5万人,社团组织专职人员5.6万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公报数据为对外提供的合法有效数据,凡对外提供或使用数据,应以本公报为准。如有问题,请向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规划统计处咨询。联系电话:66051003、6605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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