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就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工作答记者问。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谈到“种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表示,我国种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起步比较晚,但是对这项工作是重视的,成效也是比较显著的,但是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国家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比较小。
主要表现是对原始创新的激励制度发挥得不充分,导致的结果就是搞品种选育的人不少,但是我们修饰性的品种、模仿性的品种比较多,低水平重复的比较多,品种的同质化问题严重,这与我们的制度设计不合理有关。比如一个搞原始创新的花几年或者十几年搞了一个品种,但是别人把这个品种或者繁殖材料拿过去,在个别性状上做一些修饰,又去报新品种,就堂而皇之地去推广和应用了,这对原始创新是一个致命性的打击。所以我们这一次在制度设计当中,要加大对原始创新的激励保护,强化了对原始品种权人的利益保护和利益获得途径,可以说在种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我们向前迈进了一步。
刘振伟坦言,当然我们与国际上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但由于我们起步晚,要小步快跑,先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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