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成员企业,各主管社团:

近日,中国质量协会印发《关于推荐2015年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5]19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展开2015年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推荐活动,对于引导和激励企业实践卓越绩效模式,不断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一、请各地供销合作社按照《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推荐、表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工作程序,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推荐本地区积极学习和实践卓越绩效模式并在质量、经济、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绩效的企业。

二、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由企业自愿申报,在企业自我评价、各地供销合作社推荐的基础上,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合作指导部择优推荐到中国质量协会审核产生。请各地供销合作社认真做好申报指导和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寄送至总社合作指导部,推荐材料包括申报表、自我评价表、打分表和经验交流材料(一式两份)。

三、按照《办法》的规定,获2012年“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的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2015年已满期,需按条件重新申请推荐。

四、各地供销合作社应指导、帮助被推荐的企业总结学习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做法和特点,形成经验交流材料,制成光盘(Word格式),于2015年5月15日前和推荐材料一并寄送至总社合作指导部,或用E-mail发送。具体格式见经验交流材料稿纸样。

五、中国质量协会依据《办法》,对通过审核的先进企业授予2015年“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对连续三年获得此称号的企业授予“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并在有关全国性媒体上公布获奖企业名单。
    《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推荐、表彰办法(2015年修订)》、《2015年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申报表》、《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自我评价表》、《卓越绩效模式自我评价打分表》、《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经验交流材料稿纸样》从中国供销合作网http://www.chinacoop.gov.cn/工作动态或总社合作指导部栏目《通知》中下载)。

联系单位:总社合作指导部企业发展处;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邮编:100801;联系人:王立民;电话:010-66050488;传真:010-66050570;

E-mail: wanglimin@chinacoop.gov.cn

 

附件:1、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推荐、表彰办法(2015年修订)

2、2015年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申报表

3、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自我评价表

4、卓越绩效模式自我评价打分表

5、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经验交流材料稿纸样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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