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行业协会“十三五”发展思路的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办公室,总社各主管社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做好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协会 “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关于印发<全国供销合作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供销经字[2015]10号)安排,请抓紧研究提出行业协会(含学会、商会、基金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十三五”发展思路(以下简称《思路》),并于4月底前报总社社团管理部。

  《思路》应紧紧围绕中发[2015]11号文件关于“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实现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要求,主要总结“十二五”发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包括创新管理方式、提升发展能力、发挥协会作用、推动融合互补协同发展等方面的思路和主要措施。
  
  联系人:王鹏梁
 
  电  话:010-66050276

  邮  箱:coop_stb@163.com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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