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举办供销合作社审计人员业务专题培训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经总社批准,2015年7月16日,审计局在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了供销合作社审计人员业务专题培训班,来自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的60多位审计人员参加了培训。这是首次将审计业务专题纳入总社年度培训计划,充分体现了总社领导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审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审计局巡视员王学东主持了开班式。
    这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中央11号文件和国务院48号文件对审计监督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审计能力、提升内审工作水平,为供销社综合改革服务。
    中央11号文件第十三条提出,“社有企业改革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要有防火墙、隔离带,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第十七条提出,“要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因此,在培训内容的选取上,紧扣中央11号文件中对审计监督提出的新要求,重点选取了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两个专题。目的是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社有资产审计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水平,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专项资金合规使用。
    这次培训,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高其富教授和北京德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吴得林老师分别就“新形势下的社有资产监管与社有企业发展”、“新常态下做好供销社系统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新思路”进行了授课。
    高其富教授结合中央11号文件,分两个单元六个方面有针对性地给我们讲解了社有资产监管与企业发展问题。他首先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深刻阐述了什么是新型社企关系,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供销社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是从管企业、管资产为主转向以管资本为主,要构建供销社治理结构下的新型财务关系,提出了社有资产监管的三条基本原则和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的四条具体措施。其次,从建立健全供销社预算管理体系,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资产目标出发,结合典型案例,对未来供销社预算管理体系,以及什么是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如何编制等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高教授的讲解,使大家对中央11号文件提出的“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的改革目标以及“联合社机关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新提法、新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掌握,为做好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了理论与实践上的指导,也对做好社有资产审计和预算编制执行审计有深刻的启发。
    吴得林老师从四个方面,讲解了“新常态下做好供销社系统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新思路”。着重介绍了当前供销社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的种类及取得的主要成效,解读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和执行情况,对财政资金审计监督中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深刻分析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供销社提供的资金支持和相关管理规定,提出了新常态下做好审计监督的新思路、新方法。所有这些,对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国家财政政策,做好资金使用和监督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培训结束后,大家表示,将把培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意见》和总社五届十次理事会议以及即将召开的“六代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审计监督重点,切实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社有资产、重大投资项目、企业改制重组等方面的审计,确保审计质量,为供销社综合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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