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侠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作者:王侠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王侠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供销合作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在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带动力量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篇章。

  (一)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14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3.76万亿元,是2009年的3倍,年均增长24.6%;实现利润354亿元,是2009年的2.7倍,年均增长22%;资产总额1.2万亿元,是2009年的2.1倍,年均增长16%。全系统社会贡献明显,五年累计新增就业73万人,上缴税费1159亿元。

  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全系统着力提升发展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盈利能力明显增强,剔除财政补贴后的利润占比到76.3%。区域发展更加均衡,形成了东部引领带动、中部快速崛起、西部迎头赶上的发展新格局。

  (二)深化综合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在实践中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国务院40号文件下发后,总社建立改革发展联系点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地市级供销合作社改革,加快中心城市供销合作社转型发展,推进以产权制度、联合合作为核心的社有企业改革,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奠定了扎实基础。

  加强新时期改革顶层设计。国务院专题研究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明确了新形势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思路、目标、重点。2015年3月23日,中央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明确改革的“一个核心,一个根本,两项重点”,提出“三个适应”的目标任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迈入历史新阶段。

  国务院批准的4个试点省改革成效初步显现。非试点省份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进改革试点,绝大多数省份积极开展了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

  (三)社有企业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整合资源推进集团化发展。2010年初,总社整合本级直属企业组建中国供销集团。2014年供销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20亿元,利润17.7亿元,2011年供销集团跻身中国企业500强第83位,成为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引领产业健康发展的骨干力量。目前,全系统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全资和控股企业集团达到11家。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速。农资企业一手抓上游资源掌控,一手抓服务网络下沉。再生资源企业由过去简单回收向综合加工利用转变。棉花企业由中间贸易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农产品、日用品等企业也都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了市场竞争能力。

  新兴业务加快发展。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同时,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和产业发展趋势,拓展经营服务新领域。浙江农资集团等龙头企业介入金融、地产、化工、国际贸易等领域,新兴业务成为推动发展新引擎。江苏南通、广西贵港等地中小型社有企业依托网点优势拓展了加油站、家居建材、客货运输等业务。北京等城市供销社企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四)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新网工程”建设运营水平明显提升。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仓储物流设施基本覆盖全国粮食主产区,化肥销售量占社会用肥量70%,承担了70%的国家淡储任务。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初步形成,基本构建起县有配送中心、乡有综合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在农村消费品零售额中的占比达到10%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不断完善,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明显增多,回收量占全社会近50%。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加快发展,在产地和销区改造新建了一批辐射能力强的农产品市场,2014年全系统农产品购进额7897亿元,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批发市场达到494个。经过持续推进四大骨干网络建设,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主导地位得到巩固和强化。

  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创新成效明显。山东省社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开展“保姆式”、“菜单式”托管服务,托管面积达到1000多万亩。中农集团在粮食主产区改造建成50家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综合服务,深受农民欢迎。

  电子商务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确定130个县级供销社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全国性电商平台今年三季度上线运行。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达909家,电子商务销售额达179亿元。

  行业协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总社农资、棉花、果品、茶叶、再生资源等协会,积极参与相关行业政策研究和行业标准制定。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发展社团组织1.75万家,会员290万。

  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作用进一步强化。南京野生植物研究院三年来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次、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次,济南果品研究院冷链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为全国技术示范平台,昆明食用菌研究所食用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为国家级技术创新联盟试点,西安生漆研究所建设了25万亩生漆产业基地。

  (五)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基层社建设实现数量和效益双提升。实施薄弱与空白县恢复振兴工程,集中力量对700个薄弱县进行重点扶持。截至2014年底,全系统基层社24950个,比五年前增加了3844个,营业收入和利润占全系统比重比5年前分别提高了7.4和6.7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的销售额占比达到73%,比五年前提高了12个百分点。

  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加大农民合作社领办创办力度,推动系统内大型连锁超市、批发市场与合作社开展产销对接,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截至2014年底,共发展农民合作社11.4万家,是五年前的2.4倍,帮助农民年均实现收入1.2万元,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综合服务社功能日趋完善。大力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商品购买、信息咨询、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家电维修等全方位综合服务。目前,全系统发展综合服务社33.7万个,覆盖近60%的行政村。

  (六)联合社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联合社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2012年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挂牌成立,实现了省级联合社全覆盖。新组建县级联合社26个,总数增加到2403个,覆盖全国84%的县区。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推动各级联合社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截至2014年底,28个省级社健全了理、监事会机构。

  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注重巩固工作成果,初步形成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等监督力度,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

  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信度。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累计培训机关干部3.2万人次,培训各类农村实用人才247万人次。

  文化建设和舆论宣传不断强化。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认真践行“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建设陕西延安、河南林州等4个合作社文化教育基地,普及推广供销合作社标识。

  五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累计落实“新网工程”专项资金59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6.1亿元,科技扶持资金2.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累计53.5亿元。全国20个省(区、市)与总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成效,总社连任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和亚太地区主席,成功举办了“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系列活动,加强了与金砖国家合作社的经贸合作。认真落实中央惠台政策,连续五年与江苏省政府共同举办海峡两岸名优农产品展销会,积极促进海峡两岸民间贸易合作。

  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做好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农业农村新形势,着力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着力强化基层基础,着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切实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通过坚持不懈深化综合改革,力争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全系统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力争销售总额突破6万亿元,利润达到600亿元。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传统产业发展方式明显转变,新兴业务稳步拓展。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经营服务领域大幅拓展,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流通网络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新格局。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全国8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发展,风险监管和内控机制基本健全。

  ——基层社改造取得重大进展,办成一批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基层社分类改造基本完成,经营能力和服务功能显著提升。民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转,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基层社覆盖全国90%以上的乡镇,承载多种服务的综合平台功能充分发挥。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明显强化,行业指导、服务基层、资产监管等功能有效发挥,联合社各层级间的联系更加密切。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作用充分发挥,企业间建立起紧密的产权和业务联结,市场化运作水平明显提升。联合社与社有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实现为农服务方向与社有资本保值增值有机统一。

  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

  今后五年,全系统要深入贯彻好、落实好中发11号文件精神,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改革,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让农民通过供销合作社改革得到更多实惠。

  (一)全面落实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综合改革统筹协调。总社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做好全系统综合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省级社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综合改革的职责任务,按照中发11号文件和本地区改革方案要求,对今后五年工作做出总体规划,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细化“时间表”、“路线图”。

  重点改革任务要取得突破性进展。要突出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和特点,将重点改革任务逐一分解,用抓项目、抓工程的方法,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对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完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重点改革任务,要紧抓不放、善作善成,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要发挥好试点的典型示范作用,4个试点省份要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大胆探索创新,在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其他非试点省份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实践,以试点引领和带动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尽快落地。按照中发11号文件要求,全面梳理职工社保、土地确权、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摸清底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做实合作发展基金等新政策,要制定实施细则,落到工作层面。要加强与组织人事、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商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把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增强项目意识,提高社有企业、基层社等项目运作水平,抓紧谋划推进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大项目、好项目。

  做好《供销合作社条例》调研起草准备工作。中发11号文件明确要求确立供销合作社特定法律地位,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做好《条例》调研起草工作,推动早日出台。适时启动供销合作社法立法工作。

  编制并实施好“十三五”规划。规划编制要以中发11号文件精神为统领,全面总结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总体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科学论证,确保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要立足社情,坚持远近结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从战略上规划一批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综合实力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大工程项目,确保“十三五”时期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质量和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注重把握底线、控制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领域,把握轻重缓急,不追求一步到位,不急于求成,稳扎稳打向前推进。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四个不能”,无论怎么改,都不能把为农服务的宗旨改丢了,不能把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不能把社有资产改少了,不能把市场经济方向改偏了。

  (二)大力提升社有企业综合实力。

  提高社有资产管理水平。各级联合社理事会要落实好出资人代表职责,明确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能、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加快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因地制宜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多种方式,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资产管理体系。落实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确保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筑牢“防火墙”、“隔离带”,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社有企业董事会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科学界定联合社理事会和企业董事会在重大决策、薪酬考核、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职责。切实提高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完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防范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压缩管理层级,优化业务流程,真正实现向管理要效益。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动态管理、奖惩分明的薪酬体系。

  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动社有企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农资企业要主动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念好“减”字诀,控制化肥、农药等投入量,拓展延伸服务链条,加快向农业生产经营综合服务转型。再生资源企业要做好“转”的文章,抓住美丽乡村建设机遇,主动向农村环保企业转型。棉花、日用品、农产品等企业要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城市供销合作社企业要立足城市服务需求,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同时在健康养老、城市公用事业等方面积极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运营。

  加快社有企业并购重组。围绕产业整合、资源掌控、品牌提升等战略任务,在农资、棉花、粮油、鲜活农产品等重要涉农领域和再生资源行业,下更大力气推进社有企业并购重组,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充满活力、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不同区域、不同层级的社有企业可采取资产收购、股权置换、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有条件的社有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三)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链条。启动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系列化服务。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传统优势,推动农资销售服务与技术指导、生产作业、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服务相结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在总结平原地区大田作物托管服务模式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探索适合山地、丘陵、牧区等不同地区需求的服务模式。要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提供精准实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贫困农户通过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整合服务资源,形成规模优势。要统筹整合社有企业、基层社、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资源,打造为农服务整体合力。发挥社有企业的骨干支撑作用,探索组建产加销一体化联合体,加大高附加值的产品开发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基层社在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当地优质资源和特色产品,积极发展区域性或产业型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平台作用,在反映政策诉求、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经贸合作等方面积极作为,推动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发挥科研院所的科技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在果蔬加工、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为农服务科技含量。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大力培育高素质新型农民。

  创新服务机制,实现可持续服务。探索用市场化方式开展农业服务的有效途径,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建立适合“三农”发展需要和供销合作社实际的可持续服务机制。要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增强自我造血机能,提升综合服务实力。规范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和互助合作保险,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政策性担保公司,加强与商业金融机构联合合作,发展涉农普惠金融服务,形成供销合作社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有机结合新机制。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工作。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

  (四)着力加强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扩大基层服务覆盖面。要采取资产入股、组织联合、业务合作等方式,把供销合作社的体制、品牌、网络优势与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优势结合起来,推动基层社改造,促进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要坚持开放办社,吸引农民合作社理事长、村“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等进入基层社。要将基层组织建设与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和推进。到2020年,基层社发展到3万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0万家,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到45万家,基层组织体系实现乡镇全覆盖。

  提高基层组织发展质量,增强基层服务功能。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中,要更加注重提升发展质量,确保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实施“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到2020年在每个县至少打造一个综合实力强、为农服务功能全的基层社标杆社。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推动各类基层组织规范化发展。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打造一批综合性合作社。县级供销合作社要统筹整合县域基层服务资源,培育区域性规模服务优势。

  承接社会各类服务资源,延伸基层服务平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合,推动文化、教育、医疗、金融、信息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下乡进村,建成落实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平台,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与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的合作,共同形成为农服务合力。探索建立为农服务数据库,加强“三农”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应用,提高为农服务的实效性。

  推动政策资金向基层倾斜,形成扶持基层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基层社,推动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符合条件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及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等,要更多投向县及县以下。

  (五)全面提升流通服务功能。

  科学规划流通网络,促进合理布局。突出供销合作社“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特点,做好今后五年流通网络发展规划。针对骨干交通枢纽、区域物流支点、县域配送中心、乡镇流通网点和农村服务站点等环节,明确各层级供销合作社的建设重点,实现层级之间、区域之间网络有效衔接。狠抓规划组织实施,以规划引导项目建设,以项目引导资金流向,发挥好规划的先导作用。

  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流通网络融合创新。发挥供销合作社联结生产基地和农民合作社的优势,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交易;发挥农资、棉花、大宗农产品等领域传统经营优势,发展农资及粮棉油等大宗商品交易;发挥基层网点数量众多优势,发展新时期“网上双代店”、“在线送货郎”,帮助农民开展网上代购代销;发挥国际合作社联盟经贸合作资源优势,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做大做强做实全国总社电商平台,做好与各地专业性、区域性平台的对接,发挥供销社整体优势。积极承担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力争到2020年,全系统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万亿元。

  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构建便捷高效的农产品市场网络。总社和省级社要重点加强集散地和重要物流节点的大型批发市场建设,县级社重点加强产地市场和集配中心建设,城市供销社重点加强社区菜场、生鲜超市等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管护。加强预冷储存、冷链运输、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与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经由供销合作社渠道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安全可靠,树立“供销合作社”信誉和品牌。到2020年,重点建成300家现代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加快实体网点改造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要加快标准化和信息化改造,推进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实施与电子商务相匹配的线下资源改造工程,依托遍布城乡的综合服务社,拓展网订店取、线下体验、终端配送等多种功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六)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联合社机关运行机制。

  强化联合社指导服务能力建设。要完善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民主管理制度,优化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更加注重工作措施落地,更加注重工作实际效果。强化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理念,向市场靠近、向农民靠拢。创新联合社运行机制,县级社是关键和重点,要按照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

  密切上下级层级联系。要加快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形成整体联动、上下协同工作格局。要做实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要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合作发展基金,同时借助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注入,将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建立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的机制,密切系统上下的经济联系,真正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巩固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形成以为农、务农、姓农为核心的供销合作社文化。

  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要着力培养一批有战略眼光、有创新意识、有开拓精神的优秀企业家,大力引进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加强合作经济理论研究和创新。要充分发挥经济学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围绕改革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加强战略性、系统性研究,提高改革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

  (报告全文见《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第7期)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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