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企业工作情况材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加快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拟于今年10月下旬召开社有企业工作会议。为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现就会议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社有企业工作总体情况

全面总结“十二五”以来全省(区、市)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情况,内容包括: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主要做法、经验体会、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省级社管理直属企业的主要模式以及社有企业管理体制、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方面的经验与做法。材料既要有情况介绍,更要有思考、有提炼、有建议。字数5000字以内。

(二)社有企业典型材料

从本省(区、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荐2家改革发展成效突出的社有企业,作为会议交流经验的典型。典型应重点从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经营服务、联合发展与兼并重组、加强内部管理等角度去选择,突出企业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做法、经验与体会,材料不求面面俱到。字数3000字以内。

(三)中国供销集团材料

中国供销集团的材料单独报送,成员企业上报2家典型,两份材料的具体要求同(一)和(二)。

(四)各省级社联系方式

为便于工作,请各省级社一并提供最新的联系方式,包括,分管企业工作的领导姓名及联系方式,业务处室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见回执)。

二、报送要求

请各省级社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的文字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文字版须加盖公章)报送总社合作指导部企业发展处。

联 系 人:谢璐遥

联系电话:010-66052612

传    真:010-66050570

电子邮箱:qyccoop@sina.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附    件:联系方式回执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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