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修订草案)》已于2015年7月22日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新修订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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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修订草案)》的决议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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