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改革创新 服务农牧业现代化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年来,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正确指导下,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主动适应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流通模式创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的新趋势,引导全区系统以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牧服务能力为根本,加快构建综合化、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延伸,打造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夯实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13年全国供销总社基层工作会议之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加快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各类项目资金向基层倾斜, 2014年区社设立“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每年自治区“新网工程”划出1000万元用于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公益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基层组织建设的引导作用。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对全国供销总社制定的基层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在综合业绩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发挥了各盟市建设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四是开展典型示范。积极组织系统内的旗县社、基层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积极参加总社、区社等各级各类示范社的创建活动,带动全区基层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提高为农牧服务能力。今年将在全区建设100个基层社标杆社、100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0个乡村级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五是密切利益联结。通过项目扶持、产权联结、业务合作、利益共享等方式,创办以农牧民为主体、合作制为前提、股份制为形式、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广泛参与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真正与农牧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六是因地制宜发展。各地供销合作社以“服务三农三牧”为宗旨,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2014年,赤峰市供销合作社争取市政府出台《赤峰市农村牧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各苏木乡镇改造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各嘎查村改造、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和便民连锁超市,目前全市已启动新建、改造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项目75个。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供销合作社通过积极争取,被当地政府赋予专业合作社业务主管部门职能。通辽市开鲁县供销合作社统一为有产权联系的30家专业合作社聘请财务人员,提供记账服务,并成立了自治区首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截至2014年底,全区系统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458个,覆盖全区61%的乡镇;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8624个,入社农户21.7万户,成员出资总额达到151亿户,助农增收23亿元,其中有注册商标的397家,通过有机认证的65家,绿色食品认证的175家,无公害认证的613家;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3632个;全系统通过各类基层合作经济组织联结带动农牧民39.4万户,帮助农牧民实现收入27.8亿元。

二、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实力

一是强化农业生产服务能力。以自治区农资公司为龙头,联合盟市、旗县农资经营企业和基层社,建设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环节,增强农业生产全程服务能力。二是提升农畜产品收购加工能力。区社所属内蒙古牧王畜产品公司与锡林郭勒盟行署共同出资组建锡林郭勒肉业集团,推进饲草经营和加工、种羊繁育、活畜交易、肉羊屠宰加工、冷鲜排酸细分部位肉销售、冷链物流羊肉产销平台一体化建设,同时加快与社会资本的联合步伐,粮食收储能力达到全区首位。三是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绿泰源农产品开发股份公司和绿岭瀚漠农业发展股份公司同步推进实体店与网上商城建设,促进农产品销售。四是提供农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以内蒙古润创冷链物流公司为龙头,整合冷链服务资源,提供现代化、自动化冷链物流服务,保障农畜产品的品质,与市场无缝对接。

截至2014年底,全区系统有各类企业524个,自治区、盟市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定的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87家,销售收入超亿元的社有企业32家,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旗县级社有企业73家。

三、全面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完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

一是全面推进“四大网络”建设。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统筹推进农资、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以点带面,着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目前,全系统共发展连锁经营企业177个,县域配送中心263个,连锁配送门店10823个。二是推进自治区“十个全覆盖”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工程建设。计划2014–2016年在全区建设30个配送中心,2014年已完成12个,完成投资1.2亿元,2015年的10个配送中心正在建设中。三是做好北京·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广场运营工作。目前,广场汇集了来自内蒙古近百家各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产品,搭建起了面向首都和全国的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展示展销窗口。四是推进网络升级。推动生产服务从单纯农资供应向农技服务、测土配方施肥转变,生活服务从日用百货向代办农行惠民卡、代理交费等业务拓展,经营服务由单一的商品流通向生产加工、土地流转、资金互助等多种经营方式转变。

2014年,全系统完成商品购销总额623.3亿元,同比增长9.16%,实现利润总额5.2亿元,同比增长7.45%;售给农牧民的农牧业生产资料79.6亿元,收购农畜产品116.9亿元,完成日用消费品零售额156.5亿元,实现再生资源回收额4.4亿元,县域社会化流通服务网络功能逐步提升。

五、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试点,为现代农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区社在全区积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6月,已有1个地市级供销合作社、2个旗县供销合作社、2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开展试点,探索不同层级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金融业务的途径和方式。其中,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供销合作社牵头组织2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土默特右旗助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托联合社设立资金互助会,联合社出资100万元,协调旗财政借款500万元、旗农牧局争取国家资金400万元,建立起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贷款人按贷款额度7%存入保证金,作为风险补偿金的补充;农业银行土右支行按风险补偿金的510倍进行放大,年提供贷款5千万至1亿元;互助会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2014年以来,农行已向种养殖合作社及社员发放贷款近3000万元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六、积极参与自治区扶贫开发,拓宽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领域

2013年,自治区党委决定由现职省级领导干部联系扶贫、各相关部门制定行业扶贫规划,对全区38个贫困旗县进行整体帮扶。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区社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2013—2017年行业扶贫开发规划》,按照规划安排,到2017年底,38个贫困旗县供销合作社每个旗县社至少要拥有3个持股34%以上的企业;实现基层供销合作社乡镇全覆盖和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村级全覆盖。此次帮扶工作拟建项目7125个,其中县域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资及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各38个、基层供销合作社380个、嘎查村级综合服务合作社6549个、专业合作社示范社82个,总投资22.88亿元。除纳入自治区政府帮扶的38个贫困旗县供销合作社外,区社还确定了9个联系帮扶旗县,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实施重点帮扶。目前各项政策按照规划正在积极实施,2015年“十个全覆盖”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贫困旗县23个项目,投入资金2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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