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统计和总结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供销厅函审字[2015]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

2015年,各级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机构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工作中心,认真履行审计监督服务职责,在推动所属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信息,现就做好201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统计和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报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

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为年报,内容和格式见附件。统计表仍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即副省级省会城市供销合作社的统计表报送省级供销合作社,由省级供销合作社汇总后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审计局。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的报表单独报送总社审计局。   

统计数据是分析、指导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表填报工作,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做到统计不重不漏,数字真实、准确。

二、重视做好审计工作总结

各级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机构要在完成今年各项审计任务的同时,重视做好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下一年度的计划、建议和要求等。做到文字简练,事例突出,数字真实,分析透彻。典型或专项材料要及时总结,随时上报。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统计表和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161底以前报送总社审计局,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sjj@chinacoop.gov.cn

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抓紧安排布置,做好相关组织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上报。电子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总社审计局联系人:张秀英  

电话:010-66054198  传真:010-66051220  

附件: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 (年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5116

抄送:副省级省会城市供销合作社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