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1957年)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第一批解放牌汽车试制成功。

  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1年开始编制,1954年基本定案,到195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前后共修改五次。计划规定工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4.7%,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4.3%,基本建设投资总额427.4亿元等。这些指标既符合实际,积极可靠,又留有余地。制订计划的方法是重视各部门各主要产品比例关系的协调,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综合平衡。

  第一个五年计划制订后,中国的工业化建议和社会主义改造蓬勃发展。1957年底第一个五年计划超额完成,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初步积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

  一五计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业生产跟不上工业生产的步伐,以工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70%和工业总产值中生产资料占60%作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农业的发展。二是1956年出现全局性的冒进,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47.35亿元,比上年增长70%,基本建设贷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30.2%猛增到48%,造成国家财政紧张。三是社会主义改造过急过快,为以后相当长时间留下后遗症。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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