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年—1990年)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1987年12月1日,深圳举行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七五”计划是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史上第一次在一个新的五年计划刚刚起步的时候就制定出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七五”期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从1986年到1988年9月,特点是经济发展持续过热,不稳定因素增加;后一阶段从1988年9月到1990年,为经济的治理整顿时期。

  “六五”后期,从1984年第4季度开始,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猛,货币发行过多,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经济过热。这些也成为“七五”开局的基础条件。经济过热局面成为整个“七五”期间不得不认真对付的难题。

  “七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力争在五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其中最大的尝试和焦点之战则是“价格闯关”。

  “七五”时期是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两种体制并存,同时又激烈冲突的时期。期间表现出的经济过热,以及政府所采取的克服过热的宏观调控措施,带有明显的过渡时期的特点。理论上几十年争论不休的计划与市场之争也进入生死抉择的最后交锋,市场经济改革取向已不可逆转。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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