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解读之五: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提升供销社品牌影响力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科技强社”是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提升竞争力,更好服务“三农”的必然选择。“十三五”期间,供销合作社既要开展一系列传统优势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又要实施供销合作社品牌提升行动,如何发挥优势,取长补短,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标准、质量、品牌工作迈上新台阶?本期邀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部长闵学冲对“十三五”规划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中华合作时报》记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是一个鼓励创业、呼唤创新的时代。对于老牌供销合作社更是如此。您认为系统在科技创新方面有哪些优势和劣势?“十三五”期间,要如何取长补短?

  闵学冲:总社拥有8个直属科研院所,都是围绕系统棉花、果品、茶叶、食用菌、特产、再生资源等传统主营业务建立起来的,应该说在科技创新方面是有优势的:一是有一支可靠的科研队伍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在特产、果品、茶叶、棉花、食用菌、商业机械、再生资源、生漆涂料等领域研发有较好的基础,特别是在特产资源和果品采后研发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十二五”期间,供销合作社围绕农产品采后流通、冷链物流和精深加工以及村镇服务和农村流通组织实施6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累计获得省及省以上科技奖励61项、其中国家奖4项,“高分子多糖生物质加工新技术与产品应用”成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果蔬食品高品质干燥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苹果贮藏保鲜与综合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辣椒天然产物高值化提取分离关键技术与产业化”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系统还有一些大型龙头企业,也具有一定的研发实力,承担了国家和省内科研成果,获得过国家和省科技进步奖。

  二是搭建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承担并完成建设国家棉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牵头组建国家食用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果蔬及制品流通与安全控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承建国家级果蔬贮藏加工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昆明食用菌研究所作为依托单位组建李玉院士专家工作站,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作为依托单位建成金鉴明院士工作站,这些平台为联合系统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协同攻关,集聚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面向农业农村第一线,有遍布农村的健全的组织经营网络,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了解农业农村科技需求,特别是农村流通领域以及农产品采后保鲜物流和加工方面科技需求比较熟悉。

  但当前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系统科技体制僵化,机制不活;二是科技基础薄弱,创新意识不够,人才缺乏,特别是缺乏科技领军人才;三是科研领域主要在农业产后环节,产前、产中的品种改良、栽培技术等缺乏研究;四是缺乏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十三五”期间全系统需要发挥优势,补齐短板,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快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一是围绕供销社经营的特产、食用菌、棉花、果品、再生资源和村镇服务业、农资行业等传统优势行业全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流通装备技术改造传统经营服务网络,实施智慧供销(智慧村镇、智慧农资)工程,促进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经营、商贸服务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养老服务业升级;开展系统新兴产业技术攻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技术研究,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结合。

  二是强化社有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引导社有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共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打造农资流通、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棉花现代物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农村电子商务、村镇服务业等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社有企业主动承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大型社有企业按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等试点政策,加大研发投入,落实激励措施,打造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主体。

  三是优化整合系统资源,培养集聚高端农业农村人才。推动直属科研院所改革,建立开放式的人才引进模式,通过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等人才计划工程或利用自营收益,给予科研人员科研启动经费,发放生活补贴。加强与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的联合与合作,进一步集中各方力量,汇聚创新资源。充分发挥系统职业院校的作用,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联合中国科协出台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科协组织建设的意见,促进企业科协、农技协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中华合作时报》记者:当前,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能力还相对比较弱,“十三五”期间,系统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同时,将如何促进这些成果的转化?

  闵学冲:是的,只有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才能真正为系统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十三五”期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要求,鼓励系统内研发机构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应标准的奖励和报酬。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相关单位及人员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之一。

  二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探索整合资源,成立科技产业集团,加强系统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直属科研院所与各地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的对接与合作。做好系统优秀科技成果汇编和成果宣传推广工作,建立供销社急需的科技成果库,支持总社直属院所科研成果优先在系统企业转化。引导有条件的省级社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鼓励系统科研与市场主体成立科技中介服务企业,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社有企业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依托经营服务网点加强科技成果推广。鼓励科研院所在农产品主产区建立科技示范县和示范基地,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等经营服务网点,发挥系统科研院所和职业院校技术、人才优势,与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服务结合,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四是继续实施农村流通领域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鼓励直属科研院所与社有企业开展科技人员交流,支持科研院所根据专业特点和行业领域技术发展需要,聘请社有企业及其他组织科技人员兼职从事科研活动,支持科研院所选派优秀科技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进驻社有企业及其他组织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大力度,做好科技成果培训工作。

  《中华合作时报》记者:《规划》提出,要加强标准化质量体系建设,提升供销合作社品牌影响力。请您谈谈加强标准化质量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闵学冲:《规划》在标准化和质量、品牌建设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标准、质量、品牌建设的任务目标、具体措施。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产品与服务质量是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基础。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标准、质量、品牌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截至2015年底,总社归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量达到近400项,建设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总社示范区199个,通过认证的农产品基地总数超过6000个,培育出200多个全国供销合作社标准化农产品品牌。

  “十三五”期间,要适应“三农”发展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需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标准、质量、品牌工作迈上新台阶,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一是强农业。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引导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品牌化经营,助推现代农业发展。二是美农村。帮助农民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富农民。提升农业产值,促进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

  《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时期的任务目标,要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好标准化建设,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培育供销合作社知名品牌。一要完善供销合作社标准化服务平台,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标准研制工作,提高农产品安全、“新网工程”、城乡社区服务3个领域标准化水平,新建农产品安全标准化示范区300个。二要构建供销合作社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保障,健全生态农业、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供应商评价等方面认证制度,扩大通过认证的产品规模,争取到2020年通过各类认证的农产品基地总数新增2000个。三要创新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品牌化经营机制,以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村镇服务业等产业为重点,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品牌,争取到2020年全系统省级以上驰(著)名商标、名牌、名牌农产品等品牌总数达到600个。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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