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社为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再创新优势

作者:蒙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中发11号文件将供销合作社定义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面对这一全新定位以及一系列的改革思路与要求,供销合作社如何乘势而为?如何探索和打通这条走向未来的综合改革之路?全系统都必须面对这个现实问题。那么,如何才能用足用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我们的政策和精神,真正使改革收到实效呢?包头市供销合作社在这方面先行先试,做了一个有益的探索。

  一、打破旧有体制,优化资产整合;突出改革重点,拓展新型产业

  在研究和制定改革总体方案中,包头市供销合作社针对改革中面临的老旧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重点改革方向。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于2015年12月出台了《包头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包头市政府批准,全面组织落实,目前已初现改革效果。在推进和实施改革过程中,包头市供销合作社始终把握改革重点,力求局部实现大的突破。我们总体归纳为“围绕深化综合改革这一大局,打开五个突破口,打造九个着力点”,简称为“159改革战略”,努力打造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一)第一个突破口:组建供销集团,提升综合实力。

  组建包头供销集团工作,一直受到包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包头市供销合作社上报的《供销集团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在市政府领导的支持、指导下,几易其稿,最终于2016年3月上旬获得政府正式批复。目前,集团公司已通过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已开始进入紧锣密鼓的组织实施和启动运营阶段。

  包头供销集团成立,是在打破供销系统原有旧的经营模式、跳出旧的社有企业、筛选优质资产组建而成的。组建供销集团公司,涉及社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债权债务、企业转制等一系列问题,如果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来说也不现实,集团公司组建也成为不可能。包头供销集团在选择母公司和子公司过程中,对经营不良、没有改制、产权不明晰、资金不控股的企业,采取维持现状、不进入集团公司的办法。对市社完全控股、经营优质的企业,变资产为资本,吸收加入集团子公司,确保集团公司轻装上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引领全市供销系统的改革发展。集团组建后将把现在分散的社有企业逐步整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迅速提升综合实力。简言之,就是保留原有产业,发展新型产业。集团公司在巩固提升传统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兴业务,一是大力培育农畜土特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二是积极推进与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三是围绕拓展农牧业多种功能开展服务。特别是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下功夫,做文章。

  (二)第二个突破口:组建农牧村区产权交易中心,激活农村牧区生产要素。

  建立农村牧区产权交易组织体系,是包头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强力突破的一个“口子”。农村牧区产权交易是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和激发农牧业生产要素活力的关键环节。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和包头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们已经按照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包头市政府的批复,组建成立了包头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加挂内蒙古西部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的牌子,目前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正式拿到了《营业执照》,这不仅为包头地区农村牧区产权上市流通、提高农牧民财产性收益提供了平台,而且按照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节约软件开发资金、避免重复投资浪费的原则,正式投入运营后,我们也希望为自治区西部盟市提供和开放这个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全面为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开展服务。

  为了建设更好更强的自治区西部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市场,包头市政府还支持交易中心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开展业务,有效利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现有资源和服务推动交易中心尽快投入运营。同时,包头市供销合作社与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构建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冀蒙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协同发展。在此基础上,我们与南京南大尚诚软件科技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包头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商定先期在包头市本级、土右旗和达茂旗三个地区进行试点,建立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及相关中介、金融服务机制,打造“一个屋顶之下、多个服务窗口、多品种产权交易、多样化服务内容”的综合性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形成“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交易软件、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文书格式、统一交易鉴证、统一监督管理”的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和服务模式,构建起包括云计算资源、云存储资源、云数据库、云安全、网络资源等为一体的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云计算中心,为包头市、乃至全自治区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云平台服务。试点建成后,拟邀请自治区、各盟市领导赴包头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现场观摩,向各级领导全面展示包头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成效。

  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投入使用后,还将积极吸纳农村牧区电商以及相关联的担保公司、评估机构、农业保险、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进驻,为农牧产业发展、产权交易和农畜产品购销提供金融支持、抵押(质押)物评估等信用保障,真正成为服务“三农三牧”生产生活的金融综合平台。

  (三)第三个突破口:组建内蒙古供销银行,打造服务“三农三牧”金融平台。

  中央11号文件的亮点之一,就是金融政策的支持,明确“允许具备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组建供销银行,能够有力强化供销合作社为“三农三牧”服务能力。目前,包头市供销合作社与包头市农商银行共同发起,联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共同组建内蒙古供销银行。

  从具体运行来看,包头市供销合作社前期已经取得了农村牧区开展合作金融服务的有益经验,土右旗供销合作社成立的“农牧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互助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农牧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实践证明,供销系统充分下沉的经营网点有利于缓解金融“最后一公里”困境。而长期扎根基层、服务本乡本土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内的经营者,目前已经成为涉农小贷信息的最全面掌握者,信贷与销售结算业务的捆绑能够有效降低涉农贷款的征信成本和信用风险。这样,我们就可以凭借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独特优势,把供销银行打造为“接地气”的特色金融产品,例如库存质押(比如粮食、牲畜)、农资换贷、农机租赁、土地流转信托贷款等,真正体现为“三农三牧”服务、切实保障农牧民利益的特点。

  (四)第四个突破口:上下贯通,积极推动中农批市场建设项目落地,以项目带动新型业态发展。

  2015年以来,包头市供销合作社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昆区供销合作社、东河区供销合作社以及市区政府联合,加大与中国农批公司市场建设项目协调力度,积极推进农副产品物流园(东河)与农副产品配送中心(昆区)两个项目的落地。经过多方努力和艰苦谈判,2016年1月8日,东河区政府与昆区政府分别与中国农批公司草拟了“投资协议书”,项目预计投资总额50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集农产品批发交易、加工冷藏、仓储配送、展示展销、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信息发布、检验检测、进出口代理等功能于一体,打造成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品种最多、配套功能最完善的农副产品集散地。同时,项目建成后将和满都拉口岸综合贸易区协同配合,立足包头,服务周边,辐射全国,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国际大市场、大流通接轨,发展国际贸易业务。

  (五)第五个突破口:引进再生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推动发展生态型的循环经济。

  包头供销集团立足包头市作为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这一特点,计划与内蒙古铉力和再生资源公司合作,引进再生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主要经营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废旧金属购销及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销售等业务。目前,这一项目正在积极争取和落实之中。选址初步定于东河区,规划占地面积100亩,分三期进行开发建设,总计将投入资金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促进整个包头市乃至周边盟市的再生资源实现绿色、环保、低碳、生态发展的开发利用和循环经济新格局。

  (六)围绕服务“三农”,拓宽发展思路,转变经营模式,打造九个着力点。

  2015年以来,包头市供销合作社在认真分析和研判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积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有针对性的制定、落实改革工作措施,确定重点工作方向,然后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为此,我们紧紧抓住9个着力点,强力推进和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一是开展土地流转托管试点工作。二是探索开展农村牧区合作金融服务。三是探索发展投融资担保业务。四是积极推动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五是利用优势拓展边贸业务。六是发展订单农业,推动农超对接。七是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养殖业和生态休闲产业。八是构建“菜篮子”到菜园子的流通服务链。九是拓宽农牧民再就业培训渠道,包头市供销合作社积极与中华职教社、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内蒙古经贸学校协调,对农牧民、农村牧区经纪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技术培训。

  二、对深化综合改革工作的几点启示和建议

  一是自治区政府应明确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由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合作社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动嘎查村“两委”组织涉农涉牧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等,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制度健全、带动力强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真正实现基层社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融合发展。

  二是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专题研究、尽快出台我区扶持壮大供销系统经营网络建设的优惠扶持政策,对于涉农涉牧财政补贴资金,在“投入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分红不变”的前提下,交由供销合作社管护,扶持基层社发展。

  三是地方政府应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支持化解供销合作社地方政策性亏损财务挂账、银行债务、土地确权、欠缴税金、职工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为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发展创造宽松政策环境。建议各级政府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逐年补交供销合作社系统欠缴养老保险费用,解决供销合作社企业下岗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问题,解决应保未保的历史欠债问题。

  四是建议“十三五”时期,在自治区政府层面上,对供销合作社为“三农三牧”服务,以及基层社创办经营网点、商场和农贸市场建设等方面要进行总体规划布局,允许供销合作社企业依法变更划拨土地为商业用地,并自主开发、建设,免收各项土地使用费。

  五是建议各级政府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应该明确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同时,政府要支持对供销合作社无偿划拨土地和资金,用于电子商务、投融资担保、农牧业合作保险、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农牧民科技培训等“一站式”便民综合工程建设。

  六是针对供销合作社资产不明晰的现状,政府应该出台相关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政府应拿出一定名额的公益岗位提供给供销合作社,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由供销合作社负责使用,促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管理体系的改革创新。

  七是针对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盟市应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成熟的经验,在农牧牵头,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组成的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由属地供销合作社牵头建设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利用合作供销社的的行业特点、身份和网络优势,构建起上下贯通、相互联动的产权流转交易管理体系。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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