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供销合作社与天津市农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作者:津供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更好地服务“三农”,日前,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与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共同签署了《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总则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推动天津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本着优势互补、共同推进的原则,发挥双方在政策、资金、经营、管理和服务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共享系统资源,发挥整体合力,为努力做好“三农”工作,不断提高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水平做贡献。

  合作内容是:一是共同打造城乡社区综合经营服务体系。围绕美丽村庄建设,在日用消费品网络新建改造提升方面开展合作,建设大型商贸设施和物流配送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为农民生活提供安全高质的商品;合作发展新兴服务业,为城乡居民提供养老幼教、文体娱乐、餐饮服务以及生态养生、观光旅游等综合服务。二是共同推进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农业生产资料安全供应,在农资打假、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面开展合作;在农资商品仓储中心、区域配送中心和农资连锁经营终端网点建设上开展合作;深化农资供应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办好庄稼医院,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等“保姆式”、“菜单式”系列化服务。三是共同加强“放心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放心农产品销售,合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先进生产工艺,促进农产品加工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精加工延伸,由低端产品向高端产业迈进;围绕农产品物流中心区建设,在市场、冷库、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环节对接方面开展合作,促进农产品销售规模和附加值提升;共同开发生态农业项目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四是共同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共同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方案,推进涉农电子商务工程项目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和电商网络的对接;供销合作社依托电商网络平台优势,与农民合作社、农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对接,做好服务,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助农增收。合作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终端网络建设和农产品网络销售全覆盖行动计划,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销代购等服务;拓展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提高村级电商服务的覆盖率,解决农村电商物流快递发展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五是共同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在农村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创建农民合作社市级社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支持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六是共同探索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针对涉农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服务对象,在封闭式、互助型金融服务方面开展合作,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

  合作机制是:市供销总社和市农委共同成立合作协调小组,负责合作事务处理和联络等具体工作的落实,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就涉及“三农”工作的共性问题,加强沟通,共同协调,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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