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供销合作社与农业银行海南分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朱永 陈颖 来源:央广网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8月10日下午,海南省供销合作社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南分行在海口市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海南供销合作社在拓宽惠农服务领域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

  供销合作社与农业银行都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服务“三农”的重要部门,双方一直以来都有着良好、密切的合作基础,历史渊远流长,是为农服务领域天然的合作伙伴。今年,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在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银行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化解了全省供销社系统不良贷款遗留问题,卸下了肩上背负的长达30多年的历史包袱。

  此次双方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目的是充分发挥供销社网络优势,和农业银行的资金、金融、人才资源,共同推动供销合作社投资企业转型发展,推进供销合作社商品流通平台建设,做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发展,推动供销合作社和农行电子商务业务联合发展,大力推动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建设,打造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服务平台,推动新型农村合作体系建设,打造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升级版”。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农业银行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供销合作社作为重点支持的客户,利用自有的金融资源为供销合作社优先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供销合作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与农业银行建立长期密切合作关系,将农业银行作为主要合作银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农业银行开展各类业务合作。双方共同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级骨干企业发展。

  按照约定,供销合作社将优先向农业银行推荐优质合作企业及合作项目,动员本系统各级组织配合农业银行做好对相关用信主体的信贷监管,为双方全面合作营造良好氛围。在同等条件下,供销合作社积极指导包括省供销集团在内的各级企业优先选择农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办理各类银行业务。农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供销合作社省级及以下各级骨干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重点支持企业核心业务板块。一是为供销合作社及投资企业提供包括信贷、现金管理、电子银行、渠道建设、供应链金融等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重点满足供销合作社投资企业重组、运营及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与供销合作社在互联网金融及电子银行结算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二是以信贷产品和服务为核心,通过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帮助供销合作社及投资企业进一步发挥行业引领作用。三是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对供销合作社及投资的骨干企业,开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审批通道,提高对企业金融需求的响应速度。

  特别是,农业银行将利用资金和现代金融服务网络等优势资源,支持供销合作社商品流通平台建设,促进供销合作社商品流通网络与农业银行资金网络有效对接。一是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商品流通平台基础设施和骨干流通网络建设,为相关连锁经营网点、仓储中心、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等设施建设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提供信贷、支付、结算、电子商务、代理等方面的综合金融服务。二是将“金穗惠农通”工程与商品流通平台对接,在构建农村支付结算体系中发挥作用。比如,在条件符合的区域,将供销合作社商品流通网点发展为“金穗惠农通”工程服务点,布放智付通、POS等机具,提供银行卡交易处理和结算服务,满足惠农卡持卡人小额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消费、缴费及店主与商品供货商之间的资金结算需求。加快推广“银讯通”等产品的覆盖面,依托商品流通平台网点,以智能手机为载体,外接移动刷卡器,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小额存取现、转账结算、代理缴费等金融服务。借助惠农卡和电子机具,发挥“金穗惠农通”工程对供销合作社系统代收代付功能,供销合作社系统、参股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民之间经常性、规律性的资金收付业务通过惠农卡结算。依托商品流通平台销售网点汇集的农户信息,为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级组织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及农民社员提供贷款支持,满足生产经营融资需求,缓解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经营单位涉农业务资金周转缓慢的问题。三是农业银行充分利用“e农管家”、“e商管家”等多种类型的银行电子商务产品,为供销合作社所属的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相关电子商务服务与支持,帮助供销合作社加快打通生产资料“下乡”和农产品、特色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

  双方还就共同开展国际金融业务、投行业务、企业理财服务、企业年金业务、个人融资和理财业务、农户小额贷款、农户个人信用卡优惠透支额度、农户个人助业贷款、家庭和个人综合保险代理等方面的合作做出约定。

  (责任编辑:高徽)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