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社引领带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发展

作者:钟妍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引领和带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重要途径,是供销合作社承接政府职能、提高社会地位、增加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重要手段。江西宜春市供销合作社切实承担起组织、引领、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责,采取四大措施强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区域、规模化发展,在更大范围组织农民走向市场。新办的农民合作社,特别是享受供销合作社专项资金扶持的合作社,一定要有供销合作社的股份。积极申报总社开展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活动,推动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规范化发展。今年4月,宜春市袁州区强运养殖合作社、丰城市秀市佳和种植合作社和靖安县宝源果蔬种植合作社被总社评为“全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截至目前,宜春供销系统领办、引办农民合作社共299个,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共7个。

  二是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积极借鉴先进经验,承接组织、民政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服务项目,与“党建+”对接起来,形成服务合力。今年上半年,奉新县上富路口村农村综合服务社、高安市浮桥农村综合服务社等15家农村综合服务社被总社评为“全国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至目前,农村综合服务社总数达到1163个。

  三是大力发展行业协会。抓好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食用菌、果品等供销合作社传统商品行业协会建设。搭建服务平台,切实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同时,加快组建农合联和农合会。目前,全系统发展各类协会共60个,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9个,

  四是探索农村金融合作。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领办、创办农村资金互助社。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坚持不对外吸储,不对外放贷,不对股东支付固定回报,不跨区经营和超规模发展、只在社员内部开展金融合作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探索组建投资担保公司或发起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搭建为专业合作组织服务的融资平台,推动系统内部开展融资担保合作,提高供销合作社对农民合作社的融资服务能力,着力解决社有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争取依照法定程序设立宜春供销合作银行。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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