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共青团中央等22家单位近日发出《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中青明电〔2016〕25号),分配给供销合作社系统12个名额。现将推荐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额
根据团中央要求,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曾于2015年9月向系统印发《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经各省级社上报、总社审核,并向团中央报备的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共136个,具体请登录“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jnwat.com:8017/)。请各省级社从中分别选择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和新的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1至2个上报。
二、时间进度
10月20日前,将集体创建材料(文字材料2000字以上),录入“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的“申评材料”。
10月28日前,将《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本单位、省市两级供销合作社、团委公章,含电子版)、集体创建材料(文字材料2000字以上,含电子版)、反映创建工作的图片2-3张(电子版)报送总社合作指导部。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郭仲武
电 话:010-66050196
传 真:010-66050570
邮 箱:86658148@qq.com
附件:1. 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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