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制定出台“十三五”发展规划

作者:蒙供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9月21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十三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注重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规划文件的衔接;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与主要措施,是未来五年推进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

  《规划》指出,力争到2020年,把我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与农牧民联结更紧密、为农牧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加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牧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在农牧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具体目标是全系统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稳增长、为农牧服务功能更加完备、社有企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进一步优化。

  《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构建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资服务能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积极促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二是提升现代流通网络运行水平,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输出基地建设,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三是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加快综合服务合作社建设,加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建设;四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社有企业联合合作,深化区社直属企业改革;五是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推进联合社综合改革,理顺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七是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完善监事会体制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加强合作社文化建设;八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规划》强调,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与政策促动,全力推进规划的落实。一是加强领导,各盟市供销合作社及区社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做到责任具体化。二是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提出发展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将各项指标和重点工作逐一细化具体化,分解落实,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进度和标准要求,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按照规划任务安排,优化政策和资金扶持方向,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撑和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四是实施监测,2017年底,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估;2020年底,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估。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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