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不老的供销社、未了的供销情”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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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老的供销社 未了的供销情”主题征文活动获奖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11号文件印发后,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按照“为农、务农、姓农”要求,在推进综合改革中奋勇开拓创新、甘于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谱写了一曲曲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赞歌。为挖掘、整理、宣传广大干部职工继承优良传统、践行为农宗旨、投身综合改革的生动成果,集中展示全系统干部职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弘扬和发展供销合作社文化,汇聚和形成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总社决定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不老的供销社、未了的供销情”主题征文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老的供销社、未了的供销情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12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总社合作指导部

  承办单位:中华合作时报社

  媒体支持:人民网、农民日报、新浪网、新浪微博、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中华合作时报网 、“中华合作时报”微信公众号

  四、活动范围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及主管社团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投稿。

  五、征文要求

  (一)主题突出。围绕当前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突出“不老的供销社、未了的供销情”这一主题,集中宣传系统干部职工在继承优良传统、践行为农宗旨、投身综合改革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和良好精神面貌。

  (二)事迹真实。来稿须真实反映奋战在供销合作社不同岗位上的干部职工在各自岗位上发生的鲜活、生动的先进事迹,体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正能量,反对杜撰和虚构。
 
  (三)文字优美。作品要求结构条理清晰、语言流畅生动,并通过细节描写展现出丰满的人物形象,体现出良好的思想导向。文体以记叙文为主,题目自拟,篇幅以1500—3000字为宜。

  六、奖项设置

  活动组委会对优秀征文评选颁发一、二、三等奖,对组织有力、投稿质量高、数量大的省、市、县及基层供销社和企事业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主题征文活动,将其作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及总社“六代会”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动员部署,周密组织安排,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体现活动的群众性。

  (二)加强宣传展示。通过安排专人挖掘、组织当地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使征文活动成为宣传工作、展示形象的有效平台载体,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的良好社会形象。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6年10月19日

   
  联系人: 总社合作指导部  郭仲武(010-66050196)
  中华合作时报  计  慧(010-63702558)
  电子邮箱:hzjjx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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