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积极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出台

作者:豫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豫发〔2015〕20号,以下简称省委20号文件)精神,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河南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站位全局,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出台,取得积极成效。截至10月21日,河南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中15个省辖市、9个省直管县(市)出台了贯彻省委2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郑州、漯河、商丘、兰考4个市县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已有驻马店、濮阳、洛阳、焦作、信阳、新乡、郑州、开封、鹤壁、济源等10个省辖市和固始、鹿邑、滑县等3个省直管县上报了改革方案。已出台的24个地方文件,除邓州市是政府出台的外,其他文件均为党委政府共同出台。各地出台的改革文件对于省委20号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保障及改革措施,紧密结合地方实际进行了相应的细化、量化和强化,并有一定程度的突破。

  在政策支持上,许昌市明确“市财政牵头设立1亿元供销合作社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焦作市、邓州市提出“建设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支持供销社在城乡社区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点,在编制城乡规划时统筹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设施和场地”。南阳市明确“依托供销合作社建立土地托管综合服务平台”。鹿邑县建立了化肥储备制度,支持供销社建立可储肥2万吨的储备库。

  在资金扶持上,濮阳市每年安排100-3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供销社建设“新网工程”和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开封市每年安排不低于300万元支持供销社发展“新网工程”。邓州市提供300 -500万元贴息贷款和100-300万元扶持供销社发展村级电子商务网点;每年拿出300万元作为供销社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资金;每年安排100-300万元用于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每年从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专项资金中拿出10-20%支持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

  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上,信阳市明确“做到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职工应保尽保,对漏保人员补办参保手续,做到人员全覆盖;对已参保但欠缴养老金的困难企业和职工,可随时补缴或在退休时一次性补齐应缴纳的单位和个人部分统筹金,由社保机构按时发放退休金;对破产企业,免除历史欠帐,免缴滞纳金”。焦作、许昌、周口、济源和滑县、邓州提出,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职工安置的有关政策,适用于供销社和社有企业。鹿邑县把供销社破产、改制企业的职工养老金由28%减为20%。汝州市明确“市财政每年拿出供销社系统社员股金余额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社员群众的股金兑付”。

  在基层组织建设上,焦作市提出“对空白基层社,由当地政府出资、划拨土地,形成的资产归政府所有,交当地基层社持有和管护。十三五期间,全市要恢复和重建28个基层社,全面消除空白基层社”。鹿邑县提出“把县政府依法收回的各乡镇废弃烟站的土地使用权,划拨供销社建立农产品交易和物流配送等经营服务中心;对新建和完善经营面积达到100㎡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在县电子商务园区拿出2000㎡场地供供销社无偿使用”。

  在“人才兴社”战略上,洛阳市明确“允许有影响力、带动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通过选拔任用程序,在不领取报酬的前提下,兼任市、县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汝州市提出“逐步从招收的财政编制的大学生中选派人员到基层社任职锻炼”。固始县提出“采取政府采购、劳务派遣的方式给予支持”。

  在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上,全省18个省辖市中,焦作、三门峡、鹤壁三个市供销合作社没有建立监事会的均按要求建立了监事会。许昌市健全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的监事会机构,增加了编制、提拔了干部。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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