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作者:闽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10月19日,福建福州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16]15号)。《实施意见》指出,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大力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福州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实施意见》确定了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拓展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领域。要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健全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二是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基层社发展。三是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强化联合社职能、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四是推进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运营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加强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发展壮大社有企业。

  《实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组织领导,把供销合作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时帮助解决供销合作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依法保障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地方政府征收供销合作社及其下属单位房屋或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形式应以就地或就近且不少于原面积的房屋和土地置换为主。不得擅自降低补偿标准、缩小补偿安置范围。同时要妥善安置好职工生活,解决好因停业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等问题。对已经拆除但至今尚未补偿的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场所和应安置而未妥善安置的人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及时做好补偿安置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17年至2019年,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统筹用于“新网工程”和“惠农工程”。县(市)财政也要相应安排并列入年度预算。妥善解决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要建立市、县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用于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体系建设、基层社建设和其他为农服务。要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打造供销合作社优秀人才队伍,强化供销合作社党的建设。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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