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关于召开六届三次理事会暨专题座谈会的预通知

中供经学字﹝2016﹞11号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理事单位:

  为全面总结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2016年工作,研究部署全国学会2017年度工作任务,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工作,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献计献策,经研究初定于2016年12月7日(12月6日报到)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全国学会六届二次理事会暨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总结全国学会2016年工作,研究部署全国学会2017年的工作;

  (二)对供销合作社如何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作用进行专题座谈。

  二、会议出席人员

  全国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全体理事;根据中供经学字﹝2016﹞10号文件新发展的会员和拟调整的理事(请省级社确定并通知);不是理事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经济学会秘书长可列席会议。

  三、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会议会务安排,务请各位参会人员于11月25日17时前将《会议回执》(总社网站有电子版)填好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秘书处,电子邮箱:gxhzjjxh@126.com,联系电话/传真:010-66065729。

  (二)为提高专题座谈会研讨质量,请各位理事按照中央11号文件要求,重点围绕现阶段供销合作社如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展开(包括到底该从哪里切入,除土地托管还有哪些有效形式,需要抓住哪些重点,如何做到可持续等),形成理论文章,11月28日17时前以邮件形式(WORD格式,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专题座谈会”)发送至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秘书处,电子邮箱:gxhzjjxh@126.com

  (三)全国学会六届三次理事会暨专题座谈会会期一天,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会议回执

                                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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