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的决定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

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201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

  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六届二次理事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的改革方向,加快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创新,全系统总体经济质量、为农服务水平、市场竞争能力实现较大提升,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各地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总社决定对2016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等11个单位“201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等4个单位“201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二等奖”、陕西省供销合作社等10个单位“201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三等奖”。同时,授予杭州市供销合作社等6个单位“201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一等奖”、济南市供销合作社等2个单位“201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二等奖”、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等4个单位“201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三等奖”。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希望各地供销合作社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抢抓历史机遇,狠抓任务落实,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经营服务能力,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1:

  201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
  省级优胜单位名单

  一等奖(11名)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河南省供销合作社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
  重庆市供销合作社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

  二等奖(4名)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

  三等奖(10名)

  陕西省供销合作社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甘肃省供销合作社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
  北京市供销合作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附件2:

  201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
  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名单

  一等奖(6名)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
  南京市供销合作社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
  武汉市供销合作社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
  长春市供销合作社

  二等奖(2名)

  济南市供销合作社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

  三等奖(4名)

  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
  广州市供销合作社
  西安市供销合作社
  大连市供销合作社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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