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抽查部分玉米机质量不合格

作者:杨佳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本报讯 2016年12月28日,质检总局印发《关于2016年第4批羊绒针织品等45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国质检监函〔2016〕716号)。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抽查了8个省(市)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玉米联合收割机质量,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

  此次玉米联合收割机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4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此次重点对玉米联合收割机的安全距离、挂装式茎杆切碎器、发动机的起动和停机、运动部件、制动性能、梯子、扶手、环境噪声、耳位噪声、座位、驾驶室内部空间尺寸等26个项目进行了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耳位噪声和驾驶室内部空间尺寸。

  在本次抽查的45种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2次以上的产品共有29种,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64.4%;其中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25种,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55.6%。国家质检总局对325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73家企业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样检验252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其中,205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47家企业连续2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质检总局针对本次国家监督产品质量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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