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杨玉成:清除“僵尸社” 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作者:白京京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要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农业委员会主任杨玉成认为,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着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内部管理不规范、政府监管不到位、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他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清除“空壳社”“休眠社”“僵尸社”,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杨玉成认为,现在,一些合作社出现了管理不民主、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甚至出现了仅为图利套取优惠政策资金而存在的“套钱社”。与此同时,很多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已经延伸到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和乡村旅游等许多方面,并且随着农村分工分业深化、农民分层分化加快,农民合作形式发展也越来越多元化,涌现出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信用合作等多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但最初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都没有涉及。此外,考虑到合作社法制定时农民的实际情况,对设立合作社的标准条件、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对宽松,也没有明确的退出机制。因此,针对现今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快对《农民合作社法》的修订进度,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并从国家层面进行深入调研,尽快出台农民合作社发展中长期规划,为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指明方向。

  在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上,杨玉成认为,中央财政要加大对农民合作社资金扶持力度,提高财税优惠政策的覆盖率。鼓励实行“贷款贴息、共建反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合作社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开展农村土地‘三权’抵押贷款、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加大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信用共建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和综合授信工作,扩大合作社取得贷款的途径和获得率。同时,还要加强品牌的培育和指导,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

  此外,杨玉成还建议要大力抓好示范社创建。他表示,国家级示范社是推动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示范社创建要把握以下原则:一要注重质量。国家级示范社创建宜精不宜多。二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要能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要出台政策。集中财力,重点扶持国家级示范社做大做强。同时,围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他建议要进一步制定“治理集资诈骗”“特殊合作社登记”“促进联合社发展”“示范社动态管理”等制度文件,尽快建立退出机制,明确退出条件、细化退出程序,理顺部门职责,及时将异常经营合作社列入黑名单,依法依规对“空壳社”“休眠社”“僵尸社”予以清理注销,引导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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