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千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作者:吕兵兵 蒋欣然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山东发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力争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70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5%和55%以上。

  山东明确,《规划》的主体和核心是“3个市民化”,即推进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和农村

  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重点是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和退役军人、在城镇购房的农村人口等人群在城镇落户,推动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生活。推进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重点是因地制宜采用整村改造、局部拆建、综合整治等方式,统筹推进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重点是打造新兴小城市、重点示范镇和特色小镇等市民化载体,促进镇区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庄延伸,推动农村新型社区人口纳入城镇化管理。

  为完成上述目标,山东已于2016年出台了涵盖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的“12条新政”,并创新户籍、土地、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市民化政策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化建设用地规模增加、财政支持基础设施三挂钩机制,构建了“钱随人走、地随人走”的资源分配机制。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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